發展實體經濟 夯實高質量發展之基
【政協委員之聲】
光明日報記者俞海萍采訪整理
編者按
實體經濟是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底座”和“根基”。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必須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把提高供給體系質量作為主攻方向,顯著增強我國經濟質量優勢。做強做優做大實體經濟,提高供給體系質量,是解決中國經濟當前關鍵短板的“牛鼻子”。我們來聽聽政協委員的聲音。
■尚福林常委(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
健全適應實體經濟發展的制度體系
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引領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各級黨政部門應聚焦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深入開展調研,既幫助企業解決共性問題,又宣傳推廣先進典型經驗,教育引導廣大干部和企業真正樹立高質量發展理念。
健全適應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制度體系。加快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動勞動力、資本、技術等要素跨區域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加快財稅、金融、科研制度改革,推動企業成為創新主體。
完善適應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法律體系。加快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共享經濟、對外投資等新經濟領域的法律供給;修訂《專利法》《公司法》等法律中與高質量發展不相適應的條文,加強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和高科技企業的創新動力。
■劉利華委員(工業和信息化部原副部長)
更好發揮產業政策作用
把促進公平競爭作為產業政策轉型方向。產業政策應當鼓勵市場公平競爭,打破行政壟斷,防止市場壟斷,放寬行業準入,完善市場監管,創造平等競爭條件和良好競爭環境。
把提升創新能力作為產業政策重要目標。產業政策應當引導市場主體加大創新投入,增強創新能力,提升創新價值;優化技術研發的事先補助與事后激勵方式,鼓勵支持企業集中力量突破一批“短板”;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用市場化的方式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相關企業,協同突破行業關鍵共性技術;完善創新激勵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活動。
把綠色發展作為產業政策的重要內容。應完善落后產能市場化、法治化退出機制,通過市場化手段嚴控新增產能;提高重點區域污染物排放強制性標準,加嚴環保要求,推動清潔生產,切實降低能耗水耗;推廣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和產品,提高質量標準,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
■陳志列委員(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
促進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
在國家支持的應用型和產業化科技項目立項、檢查和驗收的專家評審隊伍中,增加高科技領軍企業中既有成功的產業化經驗、又有豐富的市場和技術背景的專家。在這幾個關鍵環節都強化項目可產業化的定位和評審,通盤考慮項目系統在上下游企業協作實施中的標準化、兼容性和可靠性。
建議國家支持應用型科研項目和產業化的經費,更多投向高科技領軍企業,把國家鼓勵創新成果轉化的錢花在“刀刃”上。
在國家科技獎勵的評審上,多向高科技領軍企業傾斜。真正將技術成果的產業化率、創新產品在國內外銷售和利潤等指標作為評獎的重要指標之一。
■楊偉民常委(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副主任)
突破核心技術要遵循研發規律
遵循科技研發規律。在快速進步的技術領域,一些核心技術的突破和產業化,需要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尤其是發揮企業家精神,政府應該給予必要的支持。
培植激勵創新土壤。科研成果是科研人員的創造性勞動和資本共同創造的,科研成果所有權應由出資方和科研人員共同擁有。在科研領域不能單純以成功論英雄,也不能以企業的短期盈利論英雄,研究設立科技銀行,對高科技領域的風險投資給予一定稅收優惠。資本市場要適應高技術企業發展規律,同時,實行激勵創始人的制度。
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破核心技術的政策。培育創新企業。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和市場化方向,政府的研發資金直接給到企業并保持支持力度,資金使用由企業自主決定,科研成果產業化的資金由企業在市場募集。
■宋鑫委員(中國黃金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政策接地氣 執行不走樣
各級政府部門要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政府服務效能,消除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
政策制定過程中,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實行政府部門資源共享與業務協同,深入調查研究,認真聽取行業協會、企業意見,避免信息失真導致的政策失誤。
出臺政策時,配套必要的實施細則和執法基準,規定合理的自由裁量范圍和幅度,還要加強對自由裁量權的有效監督。
在政策執行中,跟蹤政策實施效果,加強政策績效評估,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完善政策,使其更加完備、管用。
稅費制度的出臺應充分考慮企業的負擔問題,同時應有政策執行的緩沖期。
■夏德仁委員(遼寧省政協主席)
讓傳統制造業煥發新活力
對老工業基地的傳統制造業企業給予差異化的政策支持。對行業發展前景好、具有先進技術和品牌基礎的重點企業出現的臨時性、突發性資金需求,建議銀行機構不抽貸、不斷貸,并給予展期、續貸等保持流動性的信貸政策支持。對具有國家戰略意義的制造業企業采取特殊性政策支持其債轉股,并優先支持其上市發展。對能夠列入“國家隊”的地方裝備制造業企業,由國家層面投資公司和產業基金進行投資,并從財政、金融、人才政策上給予重點支持。
加快推進國企國資改革,深化“央地融合”,助推傳統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由國家出臺旨在鼓勵央地企業融合的專門政策,擴大在老工業基地的央企二三級公司的自主權,推動央企和地方共同搞好產業發展規劃;開展央地企業融合試點,共同在產業鏈下游布局并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聯手打造先進制造業企業和產業園區;調整央企稅費分成政策,增加央企所得稅地方留成。
■朱永新常委(民進中央副主席、中國教育學會第八屆理事會學術委員會顧問)
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
將市場競爭引入職業教育領域,以市場信息調節職業教育的供求,鼓勵職業學校與市場化職業培訓機構合作。引入認可度高的職業資格認證培訓和考試,幫助職業教育畢業生實現社會流動,并使得其掌握的技能能夠沉淀在制造業企業中。
制定更開放合理的辦學資質規定。鼓勵企業或企業聯合體獨立舉辦職業院校,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聯合舉辦混合所有制學校或專業,探索公立職業院校民營化轉制。設立企業參與實習實訓準入制度。
制定更有效的企業激勵性政策。對積極參與員工技能培訓的企業給予培訓經費稅前扣除、教育費附加返還,或其他財政補貼(補償)政策。在科技項目立項、成果評定時將企業參與技能教育作為重要評價依據。對高技術和高學歷職業教育畢業生聚集的企業,給予城鎮入戶名額獎勵。
■王一鳴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黨組成員)
引導人才有序流動優化配置
引導人才有序流動。建立健全人才合理流動機制,突出市場主導和企業主體,保障和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提高地方引才的科學性和針對性,促進人才鏈與創新鏈、產業鏈精確對接。
著力優化用人環境。依托創新創業平臺聚集人才,促進引進人才與地方經濟轉型升級相融合。建立與創新相容的人才激勵機制,推進職務科技成果產權激勵改革,讓創新人才充分實現自身價值。
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加大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優化城市人居環境,完善教育、醫療、交通、環保等配套設施,增加優質公共服務供給,使之與引進人才規模相適應。
開發建設人才數據庫,加強人才信息實時監測,識別各類人才的流向和空間、行業配置,以及主要區域和中心城市人才的數量和質量缺口,為科學引才和精準引才提供依據。
■錢穎一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原院長)
提高大學培養創新型人才能力
在知識層面,增加學生跨學科、跨領域的知識。建議教育部門允許研究生跨學科修雙學位,以利于培養復合型的創新人才。
更加注重對學生的能力培養,特別是培養學生批判性思維和創造性思維能力。當前教育部門對大學的各種考核越來越量化,雖然這便于操作和管理,但是高度量化和“一刀切”的考核機制明顯不利于創新型人才的培養。
應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功利主義,在價值取向上要有更高的追求。目前學科評估已經成為高校的指揮棒,容易導致追求短期成果。學科評估過程中產生的信息對辦學是有幫助的,但是目前的學科排名方式不利于大學的多元發展、有機發展和長遠發展,應該改變。
■王建沂委員(浙江省工商聯主席、富通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加強境外產業園區建設
建議在國家層面上高度重視境外產業園區建設,研究制定園區建設和提質升級的策略路徑。
創新發展模式,提升集聚效應。在園區建設上,建議由單一企業主導的自發行為轉變為“園區+商會”的新形態,成立聯合管委會,探索建立政府間、聯合管委會、園區開發公司三級的溝通、協商機制。充分發揮商協會作用,支持有條件的行業組織在投資國建立中國商會,引導企業評估和防范在境外投資的市場風險。
加強金融服務,提供資金支持。建議在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在遵循宏觀外匯政策的前提下,完善內保外貸、外保內貸等業務模式和風控機制,對園區合理資金需求給予有效滿足。
■李稻葵常委(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推動低效企業退出市場
在中央層面成立企業退出基金。通過財政撥款的方式,交給地方政府,專門用于安置企業退出過程中職工的工資、福利、安置,鼓勵地方政府直接推動低效企業的退出。
正面激勵商業銀行。要求它們每年處置一定比例的不良資產,不是以新增貸款的方式把不良貸款重新化為正常,而是真正的重組或者破產。建議銀保監會直接對銀行處理不良貸款的量進行考核,靈活處理歷史上相關銀行工作人員的貸款考核。
打破企業間的互保“怪圈”。建議對不良貸款歷史上的互保條約原則上消除,打掉資產重組的“攔路虎”。
樹立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例。由銀保監會、法院,地方政府協同商業銀行,認真處置若干的案例,樹立典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
■肖鋼委員(中國證監會原主席)
深化新三板市場改革
增加新三板市場發行交易功能。進一步優化現行基礎層和創新層,規范企業股份制改造,強化信息披露,積累商業信用。增設公開發行層,允許在創新層掛牌滿一年以上的企業公開發行股票。
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試點。股票發行審核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承擔把關責任,投資者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監管部門取消對發行價格、發行節奏的行政管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懲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形成市場主導、責任到位、披露為本、預期明確、監管有力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
實行嚴格的退市制度。制定具體、多樣的退市標準,增強透明度和約束力。防范和糾正各方面利用各種資源的“保殼”行為,對嚴重違法違規的上市公司實行強制退市。
■劉強東委員(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北京市工商聯副主席、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
推動發展現代供應鏈
加強供應鏈統籌規劃和標準化建設。建議在國家層面形成跨部門、跨領域的協調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國家、地方、行業層面的現代供應鏈基礎設施及標準體系建設。
加快發展智慧供應鏈。建議促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與供應鏈融合應用,鼓勵發展具有開放、協同效應的智慧供應鏈服務平臺。
加強城市智慧物流規劃。建議以城市為單位形成智慧物流發展的規劃,以及相應的城市管理制度安排。鼓勵和支持利用新技術對傳統物流與供應鏈設施進行升級改造。
■蘇波委員(中央紀委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組組長)
堅定不移建設制造業強國
協調推進戰略任務落實和重大工程建設。加強中央和地方之間、各項重大任務之間的相互溝通協調,促進各部門對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要支持和引導企業、科研院所及大學等市場主體加快推進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集中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完成一批標志性工程,以不斷提升的創新體系和能力促進高新技術突破。
在擴大開放、國際合作中向高端技術邁進。在加強自主發展的同時,要堅持擴大開放,推動開放式創新、協作式創新,繼續深化交流與合作,不斷推動我國制造業向高端邁進。
■袁亞非委員(全國工商聯常委、江蘇省工商聯副主席,三胞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著力解決民企發展難題
金融管控要控制好力度和節奏。“去杠桿”不能“一刀切”。要重點明確,指向清晰,讓金融機構把資金更多投入到生物醫藥、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創新型經濟上來。
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費負擔,促進企業降本增效。降低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不同類型進行調整;適當降低增值稅稅率,出臺更多增值稅抵扣政策。
支持民辦營利性機構發展,增加多元化、差異化社會服務供給。建議對民辦營利性與非營利性機構的設置審批一視同仁,讓民營企業在進入醫療、養老等行業時可以自主選擇營利或非營利性質,以滿足民眾更加多元化、差異化的醫療養老服務需求。
■劉世錦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優先降低基礎性成本
在石油天然氣領域,擴大地方煉廠、民營石油企業的業務范圍,以上海石油交易中心為通道,創造條件打通國內國際兩個市場。
在電力行業,在發電和配電側普遍引入競爭,輸電環節在加強監管、降低成本的同時,也可以通過比較不同電網之間的成本,引入一定程度競爭。
在電信領域,建議組建一兩家以民營資本為主的基礎電信運營商,可以更好起到降成本、促創新的作用。
在金融領域,進一步放寬準入,重點提高金融機構的專業化水平,實質性提高金融企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
《光明日報》( 2018年08月11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