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餐飲店促銷免費送河豚 監管人員赴現場檢查
荒唐!餐飲店促銷免費送河豚
本報訊 7月18日,富陽某大型商業體公眾號推出一篇名為《品河豚美味,結生死之交·石鍋魚鮮美河豚免費送!》的文章,介紹了河豚的肉質鮮美與營養豐富,并承諾7月19日至8月3日間,在店內用餐可每桌免費送一條河豚。
河豚,學名為河鲀,有劇毒,現行法律規定,河豚的養殖與加工都要具備相關資質。富陽市場監管局城西所工作人員立刻趕赴現場檢查。
在餐飲店內,執法人員檢查了一圈,并未發現河豚。該店負責人說:“我們的活動是19號開始,打算當天由供貨商直接把新鮮的河豚送過來。”
“你們賣的是哪一類河豚?”執法人員問。負責人搖搖頭說,不清楚。“你的供貨商在哪里的?他們有沒有相關資質的?”對于這些信息,負責人也都答不上來。這種情況下,將河豚搬上桌,消費者安全如何保障?執法人員立即叫停了店內所有關于銷售與贈送河豚的營銷行為,并告知負責人相關法律知識和可能產生的后果。負責人聽后表示:“我自己對這方面知識了解不夠,差點釀成了大禍。”
城西所執法人員介紹,我國對于河豚的食用和市場買賣有許多限制,比如野生河豚依然禁止。市場上放開的主要是養殖已經完全成熟的、經過二十余年經驗積累的兩個品種,即紅鰭東方鲀和暗紋東方鲀。另外,河豚活魚與整魚的銷售依然禁止,對于養殖河豚可食部位規定為皮,肉可帶骨,不包含眼球、肝臟等部位。
此外,河豚的加工也必須滿足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養殖廠辦加工廠,有經農業部備案的魚源基地。二是加工廠必須具備相關加工設備,加工技術人員具備專業分辨河豚品種的能力,熟練掌握安全加工技術。三是河豚加工廠需要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衛生管理制度。
通訊員 俞歡 本報記者 馬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