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網絡執行查控系統讓“老賴”財產無處可藏
【誠信建設萬里行】
光明日報記者 靳昊
杭州象山與深圳福田,兩地相距1400多公里。不久前,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件中,利用網絡查控系統,象山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沒有“勞師遠征”,從發現到控制財產,通過指尖輕點鼠標就順利完成。
執行難,難在查人找物。傳統“兩個法官一臺車四處找”的執行方式,已遠遠不能滿足執行工作需要。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總對總”平臺),通過信息化、網絡化、自動化手段查控被執行人及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孟祥介紹,隨著“總對總”查控系統的不斷完善,當前,查控范圍已從當初的20家銀行發展為3800多家銀行,聯網部門由商業銀行擴展到公安部、交通部、民政部、銀監會、保監會、人民銀行等16家單位。從僅能查詢銀行存款一類信息,發展到可以查詢被執行人在全國范圍內的存款、金融理財產品、船舶、車輛、證券、網絡資金等16類25項信息,實現了對被執行人多種財產形式的“一網打盡”。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對“總對總”查控系統進行升級改造,不僅可運用于新收的初執案件,對因被執行人確無可供執行財產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案件,案件數據庫后臺會在結案后每隔6個月自動發起財產查詢,并將所有反饋信息通過案件管理平臺推送給承辦人,方便執行法官及時掌握未實結案件中被執行人的財產動態。據了解,當前多數高級法院還在轄區內建設了三級聯網的“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形成了對“總對總”查控系統的有力補充。
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法院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共為5172.45萬余起案件提供了查詢凍結服務,共凍結資金2699.75億元,查詢到車輛4031.86萬輛、證券853.62億股、漁船和船舶84.06萬艘、互聯網銀行存款80.59億元,有力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查控系統真正做到了讓數據多跑路,讓承辦人少外出,節省下來的工作時間可以放在更多需要依賴人力資源的地方。”孟祥說。同時,他也指出,“這個系統還不完美,并沒有實現對所有財產形式的全覆蓋,還存在查凍扣尚未一體化、信息反饋速度慢、反饋不真實等問題”。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完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在廣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著力提高執行查控系統的工作效果。”孟祥介紹,保險理財產品查控功能即將上線,屆時可以查詢保險產品名稱、保單號、累計交納保費等保險信息;“總對總”不動產查詢已開始在北京、上海等10個省(市)開始試點運行,下半年將推廣到全國;稅務信息查詢和婚姻登記信息、低保信息、社會組織登記信息查詢,預計今年下半年上線運行;與公安部合作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建立車輛查封扣押合作機制等工作也在穩步進行中。
《光明日報》( 2018年07月21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