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拉黑” 誠信建設更見效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自古以來,誠信都被放在重要位置,特別在當前法治時代,誠信更是不可或缺。一個人一旦信用破產,除了寸步難行,還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個企業一旦陷入失信危機,恐怕難以良性運轉,最終分崩離析……
“對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既要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又要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體學習時就違法失信懲戒機制作出指示,對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誠信氛圍注入強大動力。
有人說:“誠信就像藍天白云綠水一樣,是我們當下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識到誠信的重要,更不是所有人都會守信。對失信人如何處理?相關制度建設越來越密集,比如建立黑名單制,劍之所向就是讓失信人舉步維艱。
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正式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常被稱作“老賴”)信息被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之后,在坐飛機等方面就要受到限制。
隨后,相關部門決定,自2014年7月1日零時起,凡被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的“老賴”,將無法購買機票乘機。據統計,僅7月3日當天,民航售票系統就攔截400多名“老賴”購票,攔截次數4481次。
日前,最新一期《新增限制乘坐火車和民用航空器公示名單(鐵路、民航、證券期貨領域)》名單已經公示,共有458人被限制乘搭火車飛機。其中,鐵路總公司提供77人,民航局提供335人,證監會提供46人。證監會提供的46人,主要涉及逾期不履行證券期貨行政罰沒款繳納義務。據介紹,第一批資本市場“老賴”名單發布后,當事人楊某某主動聯系證監會派出機構,繳納拖欠一年多的罰款。
參照無數起案例,可發現一個共性,不少老賴被“拉黑”后,在吃到失信苦頭后,紛紛糾錯,比如在繳清欠款的同時,還追悔莫及。如此種種,無不說明一個道理,黑名單制度發揮了效果,達到了目的。
總體看,隨著我國信用體系建設日漸完備,將來不僅個人失信被懲戒,企業守信、政府部門失信也會被懲戒;不只是欠錢不還會進入失信黑名單,諸如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在飛機上尋釁滋事、在旅游時有不文明現象也可能被“拉黑”。簡言之,從法院執行、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稅收征繳等社會關注的重點領域開始,嚴重失信黑名單和行業禁入制度正在發力。因此,被標上失信標簽,涉及方方面面,每個人都須自我嚴格要求,遵循現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制度安排。
“知信、用信、守信”,這次活動的重要目的就在于此。由此可見,建立黑名單制度,意在讓每個公民都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但是這還不夠,還應該更深刻地理解信用的深刻內涵,即不僅知信,還要用信,更要守信,把信用當成自身須臾不可離開的素質之一,讓守信成為家常便飯,成為生活方式,成為最自然的行為之一。為此,就需要繼續在制度建設上發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步入快車道。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施行,到“信用體系建設”自2014年起連續五年亮相《政府工作報告》;從《關于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意見》的下發,到《關于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的發布……守信用,講誠信,越來越成為全社會的行動自覺。
把失信行為關進制度的“籠子”,讓守信者嘗到甜頭,感受到信用紅利,這正是當前誠信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快推進社會信用建設,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重大的現實意義。當守信成為社會最普遍的現象,我們每個人都是受益者。(王石川 國際在線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