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峰會以新安全觀升級上合組織安全合作
【特別關注·上合組織青島峰會】
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組織誕生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上海合作組織青島峰會的優先議題。在青島峰會上,習近平主席對包含新安全觀的“上海精神”進行了全面而深入的闡述,為上合組織未來安全合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徑。
在上合組織的建立和發展歷史上,基于成員國高度互信的有效務實安全合作始終是這一地區性綜合國際組織的重要工作領域。上合組織成立之初,中國與俄羅斯及中亞各國及時把握住冷戰剛剛結束時各國渴望和平發展的大好時機,以“告別過去、開啟未來”的胸懷,用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了冷戰時期中國與蘇聯交界各國之間的邊境地區軍事互信和裁減軍力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一種區別與舊式國際安全合作的新型安全合作模式。
上合組織安全合作是一個創新的過程
隨著世紀之交世界整體形勢和地區安全特點的重大變化,成立不久的上合組織及時完成了將合作重心由傳統安全領域向非傳統安全領域的轉型,在發表上合組織成立宣言的同時出臺了《打擊“三股勢力”公約》,從此開啟了以反對地區內猖獗一時的極端主義、恐怖主義、分裂主義為主要任務的安全合作。2004年在上合組織構架下成立了地區反恐機構,成員國之間的安全合作一方面向機制化建設方向升級,另一方面根據地區安全形勢的變化將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打擊毒品走私、打擊網絡恐怖主義等工作拓展為上合組織安全合作的新領域。
上合組織的發展伴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也伴隨著俄羅斯和中亞各國獨立后國家重建、經濟恢復和社會發展。上合組織框架內的安全合作成為保障地區和成員國穩定與發展的重要條件,并因此引起了周邊地區各國和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成為上合組織發展的凝聚力和影響力的重要來源之一。
目前,上合組織各成員國均處在國家發展定位和經濟發展模式轉型的關鍵期,影響地區穩定和各成員國安全的因素變得更加復雜多變。經濟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等問題將成為上合組織的新關注點,各成員國對地區安全合作的需要將體現出更廣泛、更深入、更微觀的特點。從上合組織安全合作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本組織安全合作的領域、重心、方式隨著形勢的變化經歷了不斷調整的過程。這不僅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過程,也是一個觀念創新的過程。在上合組織這個國際安全合作的平臺和地區安全合作實踐中,一種新的安全觀和安全合作理念被逐步完善起來。
中國智慧影響指導上合組織安全合作
2014年,習近平主席在亞信上海峰會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提出,“應該積極倡導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亞洲安全觀,創新安全理念,搭建地區安全和合作新架構,努力走出一條共建、共享、共贏的亞洲安全之路”。這是冷戰后中國領導人首次對亞洲新安全觀最全面、最系統的闡述,也是對全球化時期世界安全格局重構的重要倡議,是基于對舊式安全觀的反思和批判,其影響力和指導意義遠遠超越了亞洲的范疇。
如果回顧中國領導人在歷屆上合峰會上的講話就不難看出,中國政府積極參與的上合組織安全合作實踐恰恰也是新安全觀產生、豐富、完善的重要過程。這不僅體現了中國對上合組織在安全領域合作職能建設的貢獻,也體現了冷戰后世界和地區大變局中中國智慧對上合組織發展思路的影響。上合組織成立17年來,歐亞地區及其周邊發生過多次動蕩與騷亂,而各成員國卻基本能夠保持穩定,這其中在新安全觀指導下的上合組織安全合作功不可沒。
在青島峰會上,習近平主席在主持大范圍會談時再次代表中方強調:“我們要踐行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摒棄冷戰思維、集團對抗,反對以犧牲別國安全換取自身絕對安全的做法,實現普遍安全。”在本屆峰會各成員國元首集體會見記者時,習近平主席代表與會各國元首向國際社會宣示,“我們一致主張,安全是上海合作組織可持續發展的基石。各方將秉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落實打擊‘三股勢力’上海公約、反恐怖主義公約、反極端主義公約等合作文件,深化反恐情報交流和聯合行動,加強相關法律基礎和能力建設,有效打擊‘三股勢力’、毒品販運、跨國有組織犯罪、網絡犯罪,發揮‘上海合作組織—阿富汗聯絡組’作用,共同維護地區安全穩定”。本屆峰會上,上合組織在《青島宣言》中達成共識:“上合組織在睦鄰、友好、合作、相互尊重成員國文化文明多樣性和社會價值觀、開展信任對話和建設性伙伴關系的基礎上樹立了密切和富有成效的合作典范,致力于以平等、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安全為基礎構建更加公正、平衡的國際秩序,根據國際法準則和原則維護所有國家和每個國家的利益。”
未來上合組織安全合作進入新階段
21世紀的第二個10年中,全球化不平衡發展頻頻引發動蕩和沖突,世界及上合組織地區并不安寧。據相關信息,2013年至2017年,上合組織成員國有關機構共制止600多起具有恐怖主義性質的犯罪活動,摧毀500多個武裝分子培訓基地,抓獲2000多名國際恐怖組織成員。2016年至2017年,成員國共屏蔽了10萬多家宣揚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信息的網站。在青島峰會前夕,中國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廖進榮在新聞發布會上展示了上合組織國家安全合作成果,并介紹了中方作為輪值主席國在過去一年中為推動地區安全合作在幾個重點方向的工作。從中不難看出,上合組織在安全領域中的合作依然任重道遠。
習近平主席在6月10日上午主持上合組織峰會小范圍會談時指出,隨著成員國數量的增加,我們的力量進一步壯大,地區各國人民和國際社會對我們的關注和期待越來越多,我們在維護地區安全穩定、促進發展繁榮方面承擔的責任也越來越大。
根據各國元首所作的表態和已公布的文件,青島峰會后的上合組織安全合作勢必將著手以下主要工作:
第一,結合形勢變化推動新安全觀在上合組織內達成共識,彌合印度、巴基斯坦加入后在反恐、去極端化中出現的認知差異,以共同安全、綜合安全、合作安全和可持續安全理念指導上合組織未來安全合作。第二,推動安全合作向非傳統領域持續轉化,提高地區生態安全危機意識,在成員國合作關系中樹立“生態友好”理念,結合落實新發展觀和新合作觀,將水資源問題、人口問題、糧食安全問題等納入安全合作范疇。第三,擴大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機構工作職能,在繼續加強司法、情報、技術專家層面合作交流的基礎上,健全打擊毒品犯罪、信息安全合作、防范網絡恐怖主義等方面的專業化機構建設。第四,針對地區安全形勢新動向,就參與中東極端主義組織“伊斯蘭國”人員回流問題、阿富汗安全形勢惡化問題、跨國毒品走私問題、網絡安全問題等進一步加強合作力度,協調成員國執法部門在情報信息、司法協助、執法標準等方面密切配合,并由這些層面入手,抓住時代契機,推動上合組織安全合作進入新階段。
(作者:許濤,系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研究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歐亞社會發展研究所上海合作組織研究室主任、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客座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