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衛杰:持續釋放自貿區改革開放紅利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四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對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四批改革試點經驗在全國范圍內的復制推廣工作進行部署,更好地服務全國改革開放大局,持續釋放改革開放紅利。
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的復制推廣符合黨中央國務院對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基本要求。復制推廣是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基本要求,最終目的是能夠把自貿試驗區探索實施的成功改革開放措施復制推廣到全國,實現改革紅利共享、開放成效普惠。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自貿試驗區要力爭取得更多可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進一步彰顯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試驗田作用。自2013年自貿試驗區設立以來,已形成了123項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創新成果,并在全國范圍內予以推廣。為進一步發揮示范帶動、服務全國的積極作用,商務部會同11個自貿試驗區及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等40余個單位,積極挖掘各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實踐,通過分析評判各舉措的創新性、針對性、風險可控性、普適性等,梳理形成了第四批共30項可復制可推廣改革試點經驗,充分體現了國家對自貿試驗區復制推廣工作的基本要求。
新一批復制推廣的改革試點經驗是自貿試驗區為全國范圍內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積累的新經驗。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聚焦改革過程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結構性問題,在多個領域求突破、促創新,提出了較好的解決方案,充分體現了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排頭兵的作用,具有較大的制度突破價值和示范引領意義。各改革試點經驗是充分結合11個自貿試驗區和各部門實際情況,經過對比試驗、互補試驗后形成的試點經驗,含金量高,復制推廣的負責部門清晰,范圍明確,可操作性強,有助于其他地區更好地進行復制推廣,可大幅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更好地釋放改革開放紅利。
新一批復制推廣的改革試點經驗將在多方面釋放改革開放紅利。此次復制推廣的30項改革事項,覆蓋服務業開放(5項)、投資管理(6項)、貿易便利化(9項)、事中事后監管(7項)、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場所)(3項)等諸多領域,對推進律師事務所、國際船舶運輸等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提升投資管理水平與效率、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健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場所)功能等均具有重要意義。各地高度重視復制推廣工作,積極承接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紅利,有助于各地更大力度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不斷提升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發展目標。
未來,各個自貿試驗區的改革試點工作與復制推廣的改革試點經驗將形成點面結合、良性互動、持續釋放改革開放紅利的良好局面。目前,我國前三批11個自貿試驗區已覆蓋東中西部及東北“四大板塊”和“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三大戰略支撐帶,在“點”上持續推進改革創新試點,不斷形成可復制推廣的改革試點經驗。而將自貿試驗區“點”上形成的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到全國,將在“面”上實現改革紅利共享,開放成效普惠。截至目前,國務院和各部門已向全國或特定區域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153項。隨著各個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工作的不斷推進和一批改革試點經驗的復制推廣,必將形成點面結合、良性互動的良好局面,持續釋放改革開放紅利。(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商務部研究院產業國際化戰略研究所所長 崔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