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懲處褻瀆英雄烈士形象等違法行為
人民網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趙恩澤)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加強對英雄烈士的全面保護,依法懲處侵害英雄烈士權益、褻瀆英雄烈士形象等違法行為,牢固樹立鮮明價值導向,以司法手段維護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通知指出,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英烈保護法的重要意義。英烈保護法是為了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對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義。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深入學習、認真貫徹這部法律,以司法手段捍衛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維護公序良俗,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反對歷史虛無主義。
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依法審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案件。對英雄烈士近親屬提出的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案件,要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確定行為人、網絡服務提供者等主體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對檢察機關提起的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也要及時按照法律規定予以受理,并按照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和英烈保護法等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確定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依法審理涉及英雄烈士形象、事跡等商標權、著作權案件。對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詆毀、貶損英雄烈士形象,侵害著作權的行為,要依法認定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要通過司法裁判旗幟鮮明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對英雄烈士事跡的價值認同和英雄烈士公知公認的光輝形象,最大限度實現案件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通知強調,人民法院要依法審理涉及英雄烈士保護的刑事案件。要認真按照法律規定,對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侵占、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等構成犯罪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根據英烈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在英雄烈士保護工作中負有法定職責的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通知強調,上級人民法院要切實加強對下級人民法院貫徹落實英烈保護法的指導。要認真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這部重要的法律規定,一手抓審判、一手抓調研,及時發現和總結審判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新對策。要高度重視涉及英烈保護案件的審理和輿論引導、宣傳工作,主動加強與地方黨委、有關部門、媒體和學術研究機構的溝通、協調,切實提高司法應對工作的自覺性、創造性。要通過審判職能的充分發揮,與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維護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