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對20多個城市大氣污染問題進行督辦
新華社北京5月2日電(記者高敬)為期一年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已經結束。記者2日獲悉,針對近期強化督查發現的問題,生態環境部已向20多個城市發出督辦函,要求各地及時完成問題整改。
記者了解到,列入各地督辦函的問題主要包括:工地苫蓋不到位、揚塵治理不到位、部分地方燃煤小鍋爐淘汰不力、“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不徹底、重污染預警下停限產措施未完全落實、焚燒秸稈、部分企業廢氣直排等問題。
生態環境部要求,各地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完成整改。對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類似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排查不徹底,虛報、瞞報整改完成情況,擅自降低任務要求,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信息公開方案要求,在生態環境部公開督辦問題后2個工作日內,各地應該將督辦問題清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在當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對督辦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對督辦后仍推進緩慢的,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應當立案處罰而未處罰的,虛報、瞞報問題突出的,未按要求公開相關信息的,以及其他納入量化問責情形范圍的,將依照攻堅行動中的量化問責規定提出問責建議。
這些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邢臺、廊坊、衡水、邯鄲、唐山、滄州、保定、石家莊,河南省鄭州、新鄉、濮陽、開封、鶴壁、安陽,山西長治、陽泉、太原、晉城,山東濟南、淄博、濱州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