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嚇人,今后精日可能真不是拘幾天就完事!
英烈保護法草案擬增加條款,打擊“精日分子”,“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草案提出,增加相應條款,打擊“精日分子”。
近年來社會上個別人身著二戰(zhàn)時期日本軍服拍照并通過網絡傳播,宣揚、美化侵略戰(zhàn)爭,損害國家尊嚴、傷害民族感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需要明確相關法律責任,予以嚴厲打擊。
全國大人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對這種行為,要通過加強教育、管理和加大處罰力度,綜合施策處理,結合英雄烈士保護工作,建議有針對性增加規(guī)定:
“褻瀆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zhàn)爭和戰(zhàn)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