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修改條款避歐盟新隱私條例 15億用戶或受影響
中新網4月20日電 綜合報道,美國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公司泄露用戶數據事件余波未了,近日又被曝正在修改服務條款,以避開歐盟私隱新條例,預計有15億用戶的數據將不再受較嚴格的歐盟條例所監管。
5月25日,歐盟新私隱條例《一般數據保護規則》(GDPR)將生效,條例規定若企業未經用戶同意就搜集數據,監管機構有權向企業罰款,最高可達相關企業全球收入的4%。
據悉,至去年12月,“臉書”在美國和加拿大有2.39億用戶,在歐洲有3.7億用戶,其他地區有15.2億用戶。
2008年,“臉書”在愛爾蘭成立子公司,利用當地的低稅率處理部分來自北美之外廣告商的營收。愛爾蘭的子公司也將受到歐盟新法約束。目前,“臉書”在美國和加拿大以外的用戶,是與愛爾蘭的子公司公司簽下使用服務同意書。
為回避數以十億美元的潛在罰款,“臉書”計劃只讓歐洲用戶與愛爾蘭公司簽署使用服務同意書,非洲、亞洲、澳大利亞及拉丁美洲的15億用戶將不被涵蓋在歐盟的新條例中。
4月初,“臉書”創辦人扎克伯格稱,在“精神上”支持《一般數據保護規則》法例,但考慮到全球監管標準不一,不會承諾將歐盟法規推行到公司所有地區!澳槙狈Q,此次改動服務條款對用戶影響不大,歐盟用戶享有的私隱控制和設定也會應用于其他地區。
但據倫敦大學科技政策研究員維爾表示,相關用戶數據將改為受寬松的美國法律規管,“臉書”在私隱爭議上獲得更大操控空間,例如歐盟法律將用戶瀏覽記錄視為個人資料,但在美國則未受相應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