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地方法院駁回盧拉二審最終上訴 維持原判決
中新網4月19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巴西第四區聯邦地方法院3位二審法官,18日一致駁回工黨籍前總統盧拉在二審法院的最終上訴,維持今年1月裁定12年零1個月監禁的判決。
盧拉的辯護律師還可以向高等法院(三審)和聯邦最高法院(四審)針對二審定罪上訴,但上訴聲請需由二審法官批準再轉呈上級法院。
根據巴西“無前科法”規定,理論上二審定罪且所有上訴終結后,受刑人即喪失競選資格。但實際上,將由最高選舉法院審理分析盧拉登記成為候選人的可行性。
巴西將在10月舉行總統選舉,登記候選人的最后期限為8月15日,如果工黨堅持盧拉為候選人,最高選舉法院可以在9月17日以前決定接受或拒絕盧拉的競選資格。
盧拉還可以向最高選舉法院或上級法院聲請一項假處分,允許他參加今年的總統選舉,因為“無前科法”允許二審定罪的受刑人在用盡所有聲請翻案的上訴之前,繼續競選公職
盧拉現年72歲,2003年至2010年出任巴西總統。巴西司法機關在2014年啟動的大規模反腐調查中認定,包括盧拉在內的多名政壇重要人物與國企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有關。
去年7月,盧拉被巴西聯邦法官莫羅一審判處貪腐和洗錢罪名成立,獲9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今年1月,巴西聯邦地區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定的罪名,并將刑期增加至12年零1個月。二審后,盧拉辯護團隊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4月7日,盧拉向巴拉納州府古里提巴市聯邦警察廳報到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