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金將建正常調整機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日前,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解讀熱點問題。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參保人數超5億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來,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強化黨在基層執政基礎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到2017年12月底,參保人數達到51255萬人,其中領取養老金人數達到15598萬人,月人均養老金125元,其中基礎養老金113元。
新農保、城居保自2009年和2011年分別啟動試點到制度全覆蓋,再到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目前還不到10年,成績來之不易。但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存在著保障水平較低、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尚未健全、繳費激勵約束機制不強等問題。
黨的十九大要求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2017年,中央將制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政策文件列為重點改革任務。為此,人社部會同財政部起草了指導意見,報請中央同意,兩部印發這一政策文件。
黨的十九大要求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提出了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只有建立起符合中國實際的制度機制,才能把社會保障網織密;只有將制度機制的作用發揮好,才能兜得住底線。所以,建立激勵約束有效、籌資權責清晰、保障水平適度的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既是措施也是目的。
指導意見使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有了遵循和指引。各級黨委、政府將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確保參保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適時提出城鄉居民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方案
針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現存問題,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決:
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它們的確定機制。中央根據全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65歲及以上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各地提高基礎養老金和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負擔。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計發系數與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一致。
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明確人社部會同財政部,參考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適時提出城鄉居民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方案,報請黨中央和國務院確定;地方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應由當地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方案,報請同級黨委和政府確定。
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繳費補貼調整機制。實現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鼓勵參保者長繳費、多繳費
目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5億多人,農村居民占95%以上,參保繳費人員確實有較大比例的人選擇較低檔次繳費,繳費時間短,個人賬戶儲存額不高。未來將從4個方面來解決這一問題:一是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合理確定和調整城鄉居保繳費檔次標準,提高個人繳費;二是要根據經濟發展、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和財力狀況,提高政府對個人繳費補貼;三是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加大資助;四是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增加收益。
隨著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參保居民的繳費水平逐年提升。2017年,人均繳費達到282元,比2012年提高近一倍。將加大政策宣傳,促進長期繳費和多繳費,推進政策落實,強化個人、集體、政府等各方籌資責任,個人賬戶儲存額未來將會正常增長。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30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