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對《法律與生活》說的那些“知心話”
【《法律與生活》雜志社記者 盛學友 報道】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期間,《法律與生活》雜志社記者采訪了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他們有的來自司法界,有的來自文學藝術界,有的來自教育界,有的來自企業界……
這些代表和委員,無論來自哪個行業,他們都談到了相同的話題,那就是依法治國和公正司法。他們的議案、提案和建議,來自于生活,來自于群眾,之后提交大會,最終轉化為法律的修訂和制度的修改。反過來,這些涉及法律方面的提案、議案和建議,又會更好地服務于生活,服務于群眾。
“《法律與生活》雜志,名字就很好”,全國人大代表王一君對《法律與生活》記者說。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規范,規范什么?規范生活。生活要有秩序。如果生活沒有秩序,沒有制衡,人們的財產和生命不僅得不到保障,還會給人們造成很大的心理問題,為什么?因為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全感,心里就不踏實,心里不踏實,就談不上幸福感和獲得感。”
全國人大代表王一君,中國陶瓷藝術大師、國際柴燒陶藝協會副會長、中國刻瓷文化研究會副會長、全國刻瓷藝術評比評委……
王一君還多次受邀為國家主席、副主席和國務院總理、國務委員等領導創作出訪國禮藝術品,多次應邀為中國駐外特命全權大使創作友好禮品,被譽為國禮藝術大師。
王一君非常關注司法進步,作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在山東團全體會議審議兩高報告時,被安排大會發言,12位發言人中,他是第六位發言者。他的發言,獲得陣陣掌聲。
王一君不愧是一位藝術大師,對法律和生活的關系的理解,條理清晰,邏輯嚴謹,他繼續向《法律與生活》記者講道:
“法律讓人們的生活有秩序、有個度。中國的核心哲學,就是一個度(du)和一個度(duo)的問題。度(du),制度和標準;度(duo),合理的理解和處置。當每個人對問題的理解和處置不同的時候,就需要有司法機關來正確解讀和處置,解讀和處置問題的依據是法律。法律是天平。法律條文很理性,但法官處理問題時,是有感情的,于是,我們的生活有了秩序,也有了溫度,人們為此也有了溫暖,這樣才會有法律維護秩序情況下的美好和諧幸福生活。”
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賀榮,之前為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她對《法律與生活》雜志印象深刻,還記得雜志社的領導,并讓《法律與生活》記者給雜志社領導問好。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法治類新聞媒體中,都知道南有《民主與法制》(辦公地點在上海)、北有《法律與生活》(辦公地點在北京)——當時,《法律與生活》雜志發行量超過了200萬份。如今,雖然紙媒受到了新媒體的沖擊,但《法律與生活》作為法制類專業媒體,仍然以其獨到的視角和專業的法制媒體精神,通過講故事的方式,通過刊物和自身擁有的新媒體,為讀者奉獻法治新聞精品。
兩會期間,《法律與生活》得到了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的青睞與厚愛——除了賀榮、王一君,還有著名作家賈平凹、海爾集團總裁周云杰、四川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創始人、董事長蔣衛平、云南大學校長林文勛、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二大隊大隊長魏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環境監測站副總工、技術管理室主任楊曉雪、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維西縣攀天閣鄉新樂村李金蓮、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廣州光孝寺方丈明生法師等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深圳弘法寺方丈印順等——為老牌的《法律與生活》留下了發自內心的美好祝福。
他們為《法律與生活》題詞時,都非常認真。
非常健談的王一君,為《法律與生活》題詞時,幾乎未加思索,“君子之風”,一揮而就。
請賈平凹題詞時,他一時沒有想起來寫什么好,就在走廊里停留了幾分鐘,非常認真地在想寫什么好。最后,他想出來“依法治國”4個字。
晚上用餐時,《法律與生活》記者與海爾集團總裁周云杰在一個飯桌就餐,請這位著名企業家題詞時,他非常謙虛地問:“是橫著寫還是豎著寫?寫什么內容好?”“您自己決定!”于是,他寫下了“以法經營,誠信為本”八個字。
林文勛題詞時,想了片刻,寫下了“法律使生活更美好”幾個字。《法律與生活》記者注意到,他寫字時,右手抖得厲害,第一遍沒寫好,又重寫了一遍。問他手抖的原因,他告訴《法律與生活》記者,是因為他的頸椎病所致。他最后還一個勁兒地說:“不好意思,沒寫好。”被他的認真與嚴謹所感動,臨別時,《法律與生活》記者給他深深地鞠了一躬。
魏春,一位漂亮的禁毒女警察,出于職業的習慣,她題詞時,想著如何措辭更嚴謹、更準確,想了好幾個方案,但都覺得不是太恰當,最后敲定的是“美好生活離不開法律保障,學法懂法遵法生活更美好”這句話。那天,正好是3月8日。在屬于她的節日里,她為《法律與生活》寫下了這樣的話,她說也是她發自內心的送給所有人的對美好生活的祝福。
《法律與生活》記者結識了兩位法師,一個是印順,一個是明生,一個是全國政協委員,一個是全國人大代表。他們告訴《法律與生活》記者,無論是誰,無論什么職業,都要遵紀守法,弘揚法治。法治記者,宣傳良法,弘揚善法。
印順法師看到《法律與生活》雜志社記者的名片時,立馬在首日封上寫上了“生活在法樂中”6個字——人們生活在有善法、良法的快樂之中。
那天中午,《法律與生活》記者請明生法師題詞,他說:“下午去會議室找我,我給你寫。”下午,他為《法律與生活》題詞,寫了“福緣善慶”4個字。
幸福是常年行善得到的獎賞。
《法律與生活》雜志從1984年創刊至今,34年來是用講故事的方式宣傳法律,實際上是在為百姓做善事,學法知法懂法守法,遠離罪惡,方能守住美好幸福生活,方能使幸福生活更加美好。
……
這些美好祝福和殷切期待,也是《法律與生活》不忘初心、砥礪前行的內在動力!
賀榮在會議間隙和會后翻閱《法律與生活》
賈平凹為《法律與生活》題詞
周云杰為《法律與生活》題詞
王一君為《法律與生活》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