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知多少:國務院機構里的“部委辦局”都有啥區別?
中新網客戶端3月13日電(記者 闞楓)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亮相,部、委、局、總局、辦公室,這些國務院的機構名稱你能分清嗎?這期《兩會知多少》咱們就聊聊國務院機構的名稱。
了解國務院機構,首先要把一個機構的名稱讀明白。
先說機構名稱的開頭。在國務院的機構中,有的名稱開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如這次擬組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有的開頭是“國家”,如國家體育總局,有的開頭卻是“中國”,如中國氣象局等。
“名稱的開頭”,其實是個外行的說法,規范的說法是“區域名”。國務院的機構名稱,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即區域或層級關系、矢名、格級名,分別規定了機構的管理服務范圍層級、隸屬關系、工作內容以及級別規格等。
以此次改革擬組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為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它的區域名,表明它的管理范圍和隸屬關系;“自然資源”是它的矢名,表明工作內容;“部”是它的格級名,表明了它的級別規格。
說完了開頭,我們接著了解名稱最后的部、委、總局、局、辦公室等不同格級名的區別。
國務院機構分為辦公廳、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議事協調機構 。這其中,國務院辦公廳,協助國務院領導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
國務院組成部門,依法分別履行國務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各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
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名稱分別叫“部、委、行、署”,除中國人民銀行外,開頭都冠“中華人民共和國”。這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既是國別概念,也是區域概念。
這其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現擬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3個委員會的名稱還要冠“國家”,主要是與地方政府相應的“委員會”進行區分。
而名稱為“部、署”的組成部門,不存在與地方政府相應機構混淆的問題,無需再冠“國家”。
需要說明的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機構名稱中冠“國家”還是歷史慣例,從建國初期開始,其前身國家計劃委員會的名稱中就一直冠有“國家”。
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業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
直屬機構中,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務院參事室外,其他機構名稱大都是“國家ⅩⅩ(總)局”,對外交往中可在名稱前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這些機構名稱中冠“國家”,也是為了與地方政府相應機構進行區分。譬如,此次機構改革擬組建的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務院辦事機構,主要是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目前,國務院辦事機構,除國務院研究室外,名稱均是“國務院ⅩⅩ辦公室”。對外交往時也可在名稱前加“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根據職能情況不同,就目前設置看,名稱有“局”、“委員會”、“社”、“院”、“中心”等,大多數冠“中國”,也有冠“國務院”、“國家”等。
此外,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除中國民用航空局外,名稱均是“國家ⅩⅩ局”。對外交往時也可在名稱前加“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