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健全黨和國家監察體系的戰略謀劃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功能最大化、不斷提升黨的自我凈化和自我修復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國家監察本質上屬于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不同于其他形式的外部監督,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有利于健全黨和國家監察體系,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我國80%的公務員、95%以上的領導干部是共產黨員,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既具有高度內在一致性,又具有高度互補性。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監督得到有效加強,監察對象覆蓋了所有黨組織和黨員。這就要求適應形勢發展構建國家監察體系,對黨內監督覆蓋不到或者不適用與執行黨的紀律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真正把權力都關進制度籠子,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切實用來為人民謀福利。
用制度規范權力,就要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日常管理監督。既要深刻領會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戰略謀劃和決策部署,切實統一思想和行動,樹立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自信,提高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意識和能力;也要繼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在目前擴大試點工作有序推進基礎上,繼續在依法履職、紀法貫通、法法銜接、行使職權和完善配套法規制度上下功夫,把制度優勢轉化成治理效能;更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