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把黨的指導思想轉化為國家指導思想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的基礎上,提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把黨的指導思想轉化為國家指導思想,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國憲法完善發展的內在要求。
憲法承擔著對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和奮斗目標等事關全國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全局性問題作出規定的主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方面事業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離不開憲法的保證和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巨大成就,也無不閃耀著憲法精神的光輝。
通過修改憲法及時把黨的指導思想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實現黨的主張、國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統一,對于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至關重要。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至今,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主要目的就是把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上升為國家憲法規定。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行動指南。通過修改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實現國家指導思想與時俱進,對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意義重大而深遠,也有利于推動我國憲法完善發展,更好維護憲法的統一、尊嚴、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