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透一號文件!盯住這些機遇,但千萬別踩紅線!
在2月5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韓俊、副主任吳宏耀介紹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有關情況。韓俊表示,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確立了鄉村振興戰略的“四梁八柱”,可以說內容亮點多、政策突破點多、工作抓手多。
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守住底線
“新形勢下,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表n俊說,文件就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4方面任務:
落實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政策。二輪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長30年,給農民吃上“定心丸”。
全面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這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礎性工作,已到收尾階段。
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在堅持落實集體土地所有權、穩定農戶土地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土地經營權。
系統總結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加快修改完善法律。
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的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這意味著什么?“隨著城市化的快速推進,現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問題日益突出。大量的農房和宅基地閑置,任其破敗是很大的浪費,利用起來就是一筆很大的財富!表n俊說,文件提出要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這是借鑒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辦法,在總結有關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改革探索任務。當然,宅基地的“三權分置”與承包地“三權分置”會有很多不同。
“目前,社會上對宅基地制度改革關注度很高,必須準確理解文件精神。”韓俊說,改革是要鼓勵大膽探索,看不清的問題先探索。但必須守住底線,探索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不是讓城里人“下鄉”去買房置地。文件明確了一個“不得”和“兩個嚴”,即不得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要嚴格實行土地的用途管制,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同時,在城鎮化進程當中,要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權,不能強迫農民以放棄宅基地使用權為前提進城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