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鄉村振興體制機制保障——三論學習貫徹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
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 題:夯實鄉村振興體制機制保障——三論學習貫徹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
新華社特約評論員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長期以來,各種要素單向由農村流入城市,造成農村嚴重“失血”“貧血”,成為發展短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抓住錢、地、人等關鍵環節,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推動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不斷激活主體、激活要素、激活市場。
制度具有管長遠、管根本的作用。要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銜接落實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政策,深化農村土地制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等改革,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讓農民吃上長效“定心丸”,讓全社會強農惠農的力量充分匯聚起來,為鄉村振興添活力、強動力、增后勁。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鄉村振興既要留得住綠水青山,也要留得住人才青年,必須破解人才瓶頸制約,強化人才支撐。要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理念,把人力資本開發放在首要位置,暢通智力、技術、管理下鄉通道,大力培育新型農民,加強農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發揮科技人才支撐作用,創新鄉村人才培育引進使用機制,鼓勵社會各界投身鄉村建設,造就更多鄉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解決好“錢從哪里來”的問題。公共財政要以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要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要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把普惠金融重點放在農村,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
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根本保證。“雁飛千里靠頭雁”,要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形成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工作格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意義的認識,各級干部要真正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擺在優先位置,把黨管農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實處,帶領廣大群眾共同實現新時代鄉村振興的美好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