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農民,中央一號文件明確鄉村振興這么干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2月5日電 (記者 程春雨 邱宇 吳濤)4日,新世紀以來第15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國謀劃新時代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出臺。鄉村振興怎么干?有哪些新舉措?對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會有哪些影響?
【焦點】
——城里人去農村買房有哪些紅線?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科學制定鄉村振興戰略規劃。隨后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
今次公布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但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中央農辦主任韓俊說,這不是讓城里人到農村買房置地,而是要使農民的閑置住房成為發展鄉村旅游、養老等產業的載體。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魏后凱向中新網記者表示,鄉村振興是要把農村閑置宅基地與農房等各種閑置資源激活,激活以后可以搞一些文化、旅游、休閑等開發,例如特色小鎮的建設與鄉村振興就有緊密聯系,但是去大量搞別墅的話,現有的政策是禁止的。
記者注意到,近年,國土資源部曾多次明確,城市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按照法律和登記規則,城市居民是拿不到合法的產權。1月15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強調,“城里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
“‘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意味著‘去農村租房’更有保障。”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環境經濟研究室主任余振國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宅基地“三權分置”對于打好脫貧攻堅戰、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等都將發揮良好的推動作用。
——農民進城后可否保留村里的房和地?
隨著中國城鎮化的推進,進城落戶和務工農民增多,大量宅基地長期閑置。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總經濟師徐洪才指出,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權,城市人參與到對宅基地的利用中,既能盤活存量土地資源,改變農村空心化現象,又能增加農民的收入。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中國大陸城鎮常住人口81347萬人,鄉村常住人口57661萬人(減少1312萬人);城鎮人口占總人口比重(城鎮化率)提高至58.52%。
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向記者表示,農民離開農村進城,但宅基地承包把使用權流轉出去,資格權還在農民手里,大量閑置的宅基地流轉出去產生的收益使得農民在城里生活更有保障,而城市的資本也能進入村莊。
魏后凱表示,現在農民增收主要靠到城里去打工的工資性收入,增收難度不斷加大,需讓農民的增收更多地依靠農業、農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既能保障進城農民的合法權益,又能夠激活資源,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規模,發展現代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