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完善啟運港退稅政策助力長江經濟帶發展
新華社北京1月29日電(郁瓊源、范琛煒)財政部29日發布消息稱,我國為進一步完善啟運港退稅政策,將新增瀘州港等5個啟運港、增列1個離境港,并根據出口企業和航運企業實際需要,取消原政策所規定的直航限制。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完善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通知》,明確了上述措施。
通知明確,我國將在原有8個啟運港基礎上,新增瀘州市瀘州港、重慶市果園港、宜昌市宜昌港、張家港市永嘉港、南通市狼山港5個啟運港。同時,在原上海洋山保稅港區基礎上,增列上海外高橋港區為離境港,并設置蘇州市太倉港、南京市龍潭港、武漢陽邏港3個中途經停港口。此外,通知還細化完善了相關監管要求和實施流程。
海關依據出口企業申請,對指定啟運港或經停港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辦理放行手續,并生成啟運港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出口企業憑借有啟運港退稅標識的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及相關材料,可到相關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
通知指出,上述措施的出臺實施,有利于進一步優化啟運港退稅政策體系和操作流程,擴大政策成效,助力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