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以國資改革帶動國企改革
不久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在國企改革中,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的目的,就是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這場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的改革,將帶來國企改革的新局面。
對于國資委而言,重點是“授得下與管得好”的問題。政府作為出資人只委派被授權企業的董事、監事和決定被授權企業本身的重大問題,不干預被授權企業的經營,不干預被授權企業對于公司行使股東權。但應加強對被授權企業的考核監督,建立考核監督體系。按照權責明確、監管高效、規范透明的要求,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和監管方式轉變,該放的依法放開,切實增強企業活力,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該管的科學管好,嚴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而言,重點是“接得住、放得下與管得好”的問題。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主要通過劃撥現有商業類國有企業的國有股權,以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注資組建,或選擇具備一定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集團改組設立,應具備完善的資產管理、股權代表管理、全面預算管理、審計監督管理制度。目前,中糧集團、國投等中央企業正在試點改建、改組。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按照“一企一策”原則,明確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授權的內容、范圍和方式,依法落實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董事會職權。
對于國有企業而言,重點則是“接得住與經營好”的問題。授權的目的是確保國有企業依法自主經營,激發企業活力、創新力和內生動力。企業是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實際承擔者。所以,各項改革舉措不論直接的間接的、治本的治標的,都應圍繞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的“授權經營”這一主題來展開,通過完善授權經營制度,來解決好國有企業難以充分走向市場和效益低下的難題。
改革授權經營體制是一項具有探索性、創新性的工作,涉及多方面的目標和任務。通過試點,有助于查找和發現問題,探索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加快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落實相關配套政策,使改革授權經營體制收到積極成效。
可以說,以國資改革為主,重點改革授權經營體制,是找準癥結,牽住了改革的“牛鼻子”,將收到一子落地全盤活的效果。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擴大企業自主權,現在回歸改革的“初心”,也是對40年改革交上的一份答卷。(作者:李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