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國企改革不能搞全盤私有化
一直以來,圍繞國資國企改革,社會上存在一些極端的觀點,“全盤私有化”就是其中爭論很大的說法之一。這一來自國外的經驗被一些人認為是中國國資國企改革的“靈丹妙藥”。然而,理性來看,這一看似“洋氣”的新論,其實并不適用于中國的土壤,中國國資國企改革不能搞全盤私有化。
事實上,“私有化”一詞最早來自于西方。西方發達國家上世紀70年代先后推行的國有企業改革大多采用的是私有化模式,不少轉型國家進行的國有企業改革也是采用私有化模式。從1980年代開始,“私有化”被“引進”到國內,被認為是改善國有企業業績的重要方式。
然而,建議國企改革全盤私有化的觀點并沒有認識到我國的具體情況。在我國,出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原則的要求,也是出于國家戰略的需要,在關系國家安全與經濟命脈的重要產業和關鍵領域保持國有經濟的控制力。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走的是一條在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前提下,推動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深入融合的道路,改革的目的不是削弱國有企業,更不是搞全盤私有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重大進展,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運行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在國內國際市場競爭中涌現出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企業,煥發出旺盛的生命力,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增強我國綜合實力作出了重大貢獻。
有分析認為,全盤私有化的觀點目的是想把國有企業改革引導到私有化道路上去,對此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若全盤私有化,關系國計民生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企業移至少數私人資本和國際壟斷資本手中,帶來的后果是不堪設想的。
我國國資國企改革不能搞全盤私有化有真實的歷史教材。俄國和東歐一些國家的私有化非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加深了問題的嚴重性。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邁克爾·斯彭斯曾警示中國應吸取俄羅斯國企私有化的教訓。他說,中國的國企不能全盤私有化,一旦全盤私有化,就會失去經濟的“維穩力量”,這很有可能帶來災難性的后果。(本文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