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檢方額外指控樸槿惠收受情報機構巨額賄賂
【環球網報道 記者 魏悅】韓聯社1月4日報道稱,據韓國檢方4日消息,檢方當天以涉嫌收受賄賂36.5億(約合人民幣2230萬元)等為由對前總統樸槿惠進行追加起訴。由此,樸槿惠被指控的罪名將從濫用職權、受賄、泄露機密等18項增至20項。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特殊3部表示,已對前總統樸槿惠以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規定的受賄、致國庫損失、貪污公款等嫌疑進行起訴。檢方懷疑樸槿惠就職總統后的2013年5月至去年7月從時任國情院院長南在俊、李丙琪、李炳浩三人處每月收受5千萬-2億韓元,共計35億韓元的賄賂。2016年6月至8月還涉嫌要求國家情報院院長李炳浩每月向青瓦臺秘書室長李源宗提供5千萬韓元等共1.5億韓元的資金支持。
據檢方調查,國情院上繳的經費中一部分由前總統幕僚保管于辦公室保險柜,并據樸槿惠指示用于個人用途,剩余20億韓元由2名幕僚直接轉交給樸槿惠。為調查情報機構特別經費的案件真相,檢方于上月22日和26日分別進行傳喚和上門調查,但樸槿惠拒絕提供一切口供。
檢方已于上月20日逮捕起訴兩名幕僚。有觀點認為,除特別經費以外,檢方還將根據虛報“世越”號沉船事故后首次報告時間、樂天喪失免稅品特許經營權等案件的調查進展對樸槿惠進行直接調查。
(原標題:韓檢方額外指控樸槿惠收受情報機構巨額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