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中央環保督察陸續向四川等八省份反饋督察問題
央廣網北京12月23日消息(記者杜希萌 賈宜超 韓民權)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中央環保督察組昨天(22日)起陸續向四川、山東八省區反饋督查問題。截至目前,督察組交辦八省區的4萬多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總罰款超過5.47億元。
今年8月7日至9月15日,第四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團)等8省(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
從督察情況看,一些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不少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嚴重缺失,污水直排、垃圾亂堆等問題較為普遍。浙江、山東、海南等沿海地區違法圍海填海和違規養殖情況普遍,近岸海域環境污染突出。
22日對四川省進行反饋的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組長朱之鑫說,成都、德陽等城市去年空氣質量就出現了明顯下降,但燃煤小鍋爐淘汰措施今年仍未完全落實。
同時,長江四川段部分重要支流水質出現了持續惡化。金沙江、沱江、閩江、嘉陵江均有約三成監測斷面水質不達標。朱之鑫說,僅以沱江為例,流域內1928家規模化養殖場有近三分之一沒有治污設施,其上游綿竹市對磷化工企業磷石膏堆場長期不整治,造成沱江支流石亭江總磷濃度長期超標。
朱之鑫:沱江流域內38個省控以上斷面Ⅳ和Ⅴ類水質斷面比率從2013年29.0%上升至2016年66.7%,水環境質量持續惡化。
督察強調,四川省委、省政府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