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宣布在平壤部分地區設立江南經濟開發區
新華社平壤12月23日電(記者程大雨 吳強)據朝中社23日報道,朝鮮決定在首都平壤設立江南經濟開發區。
報道說,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21日發布政令,決定在平壤市江南郡古邑里部分地區設立江南經濟開發區。朝鮮在該經濟開發區行使主權。
平壤市江南郡古邑里位于平壤市行政區劃的西南部。
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于2013年5月發布政令,宣布出臺經濟開發區法,并于同年11月發布政令宣布首先在各道設立13個經濟開發區。此后,朝鮮又宣布設立多個經濟開發區。
根據經濟開發區法,開發區分為工業開發區、農業開發區、旅游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外國公司、個人、經濟團體和海外僑胞均可到開發區投資,設立公司、分公司和辦事處,并可自由進行經濟活動。朝鮮將在土地利用、人員雇傭和納稅方面給予特別優惠政策。投資者在經濟開發區的權利、資產及合法收入將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