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宣傳輿情研究中心:國外重拳打擊網絡政治謠言
隨著新媒體傳播平臺的迅猛發展,造謠誹謗、網絡侵權等違法行為成為全世界共同面對的難題。其中,網絡謠言尤其是網絡政治謠言由于真偽難辨、蠱惑性強,容易帶來嚴重社會問題,甚至引發社會動蕩和政局失穩。許多國家把打擊網絡政治謠言作為謠言治理的重要內容,綜合施策、嚴厲打擊
加強法制建設 加大法治力度
在互聯網管理方面,遵循建章立制、依法治理的方式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和通行做法。美國是互聯網發源地,也是最早對互聯網內容進行管制的國家,至今共有《網絡安全法2009》《信息安全與互聯網自由法》《反外國宣傳和造謠法》等近130項法律法規對網絡傳播內容進行監管。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等社交網站及其知名博主、“意見領袖”均受政府常態監控。2013年,啟動大數據時代“網絡身份標識戰略”,提升網絡透明度,防范政治顛覆、欺詐等行為;2016年,通過《反外國宣傳和造謠法》,旨在“幫助美國和盟國反制來自外國政府的政治宣傳”。
德國被稱為“全球傳播界對網絡最不友好的國家”,對社交網絡平臺內容實施最嚴格監管。《刑法典》《民法典》《信息自由法》《公共秩序法》《信息自由和傳播服務法》等法律法規都被明確適用于互聯網,可直接用于網絡謠言治理。2017年4月德國通過《網絡執行法》草案,規定“社交網絡平臺必須提交關于打擊非法言論情況的季度報告”。
希臘雙管齊下打擊網絡政治謠言。一方面,《刑法》規定: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制造、傳播危害公共秩序和公眾安全的謠言,均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另一方面,新聞、出版、電視、電臺和網絡等部門和行業根據各自行業規范和職業準則,嚴厲查處政治謠言。如新聞從業者或新聞單位出現上述行為,全國新聞廣播委員會將作出裁斷和懲戒,情節嚴重者將被取消從業資格。
韓國、新加坡、印度設立專項法律或條款強化約束。韓國《電子通信基本法》規定,通過新媒體散播謠言者,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可達5000萬韓元(約合25萬元人民幣)。新加坡《廣播法》規定,互聯網供應商承擔屏蔽、封堵特定網站和信息言論義務,嚴重造謠者將被以誹謗罪起訴。印度《信息技術法》規定,任何人在明知信息失真的情況下,通過網絡或其他通信手段予以散布,最高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成立專門機構 嚴格網絡監管
成立專門機構,明確治理網絡政治謠言的管理責任,有助于對網絡政治謠言進行及時核查、追蹤,使相關網絡監管落到實處。美國不斷升級專門管理機構。奧巴馬政府時期,美國著手推進網絡安全評估、制定新的國家信息安全戰略,2009年底,成立全國通信與網絡安全控制聯合協調中心,協調和整合國防部、國土安全部等六大網絡行動中心信息。2011年,美國先后發布《可信網絡空間身份標識國家戰略》《網絡空間國際戰略》。2016年,成立信息分析和反應中心,重點收集分析和反擊外國損害美國利益、破壞美國與盟友關系的宣傳和造謠。同時,設立“信息獲取基金”培訓記者,向非政府組織、智庫、私營部門、媒體組織和政府外專家提供資助,以更準確識別外國最新宣傳與信息造假技術。
英國在2003年成立通信辦公室,負責維護網絡信息內容標準,加強對非法內容管制,推動建立分級和過濾系統,幫助網絡終端用戶選擇網絡內容。2017年10月,英國內政部首批撥款20萬英鎊組建專職打擊網絡仇恨犯罪的部門,專門處理針對少數群體的網絡侮辱和謠言、謾罵。內政大臣安博·迪稱,“現實中違法的事情在網上同樣違法,必須受到懲罰”。
俄羅斯聯邦安全總局、內務部和媒體與文化管理局都設立專門網絡監管機構。其中,安全總局負責監控互聯網上所有不良信息,特別是涉國家安全信息;內務部網絡監控中心負責監控推特、臉書等新興媒體,特種技術措施局負責網絡安全,受理不良網絡信息及程序的舉報;媒體與文化管理局負責監管傳媒、信息和通信技術。俄政府還規定,網站負有清理各類違法信息責任。如拒絕清理非法信息,監管部門兩次警告無效后通過司法程序關閉網站。
德國《信息自由和傳播服務法》要求,內政部設“網絡警察”,專門監控危害性內容傳播。鑒于2016年美國大選廣受政治謠言困擾,德國在2017年大選前成立“假新聞防御中心”,專門打擊政治謠言和假新聞。
希臘警察總部專門設立“網絡犯罪監控分隊”,發現、查處散布政治謠言等網絡犯罪活動,并與民營媒體公司合作,對全國新聞、電視、廣播和網站及主要國際新聞媒體實行24小時監控,民營媒體公司實時向警察總部傳輸所獲情況,供警方研處。
東南亞多國政府著力建立“新聞核查”機制。新加坡2012年設立核查類網站“Factually(事實)”,主要負責糾正輿論對政策的“誤讀”;馬來西亞設立新聞核查類網站“SEBENARNYA.MY(事實真相)”,重點防止假新聞威脅國家安全和民眾福祉。
堅持露頭就打 清理網絡空間
強化政府職能,政府主動加強對網上輿論空間的總攬和統管,對網絡政治謠言露頭就打,能夠快速清除網絡政治謠言的不良影響。美國和法國直接由情報部門查處重大政治謠言。2011年7月4日凌晨,微博賬號“福克斯政治新聞”出現“奧巴馬遇刺”的“突發新聞”;隨后又稱“奧巴馬過世”。兩小時后,美國特勤處清理了消息源,福克斯新聞臺當天奪回被黑客入侵的“輿論陣地”。2010年,法國媒體曾報道時任總統薩科齊和妻子布呂尼婚姻亮“紅燈”,引發全球關注,隨后法國情報部門介入調查。
英國嚴懲造謠、傳謠者。2011年8月倫敦發生大規模騷亂,兩名青年因在互聯網上散布謠言、煽動騷亂,被判刑4年。針對暴徒通過社交網站和黑莓手機進行串聯,時任首相卡梅倫稱,如再發生騷亂,將關閉微博、社交網站和“黑莓信使”服務。
俄羅斯鼓勵政府部門主動運用網絡消除政治謠言。2017年2月22日,俄外交部官網開設專欄,揭露“俄羅斯政府陰謀策劃黑山共和國政變”“斯諾登引渡回美的計劃”“俄國違約秘密部署導彈”“俄黑客干預法國總統選舉”等外媒不實報道,加注鮮紅郵戳“Fake News(假消息)”,并注明“報道內容與事實不符”。
希臘通過政府和警方網站、電臺、電視臺、新聞發布會、短信群發、電話告知及官方微博、臉書、推特等載體平臺,及時澄清謠言;同時偵查部門及時介入,對造謠、傳謠者展開犯罪調查。
印度通過屏蔽、斷網等手段遏制政治謠言傳播。2012年7月下旬,印度東北部爆發大規模流血事件,各種謠言通過社交網絡、短信廣泛傳播,造成民眾恐慌,超過30萬人逃離居住地。為阻隔謠言傳播,印度政府頒發禁止短信群發15天的禁令。
研發反制技術 做實網絡監控
順應信息技術發展潮流,用現代科技手段強化網絡監控,能夠有效降低網絡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網絡政治謠言的效力。美國執法部門投巨資研發或購買過濾軟件,對不良信息進行自動掃描。比如,開發“謠言機器人”等軟件,實時識別、監控網絡謠言的源頭和流向。2010年6月起,國土安全部開始執行“社交網絡/媒體能力”項目,對論壇、博客、留言板等進行常規監控,推特、臉書等社交媒體及眾多熱門博客均在監控之中。
德國要求媒體平臺開啟過濾和舉報技術。2017年1月,在德國政府要求下,臉書在德國啟用打擊假新聞過濾工具,允許德國用戶舉報假新聞。一旦被用戶舉報,相關新聞將被轉至第三方事實核查機構核查。如發現確實不可靠,將被標記為“有爭議”。
歐盟強制媒體平臺自律。2016年12月,歐盟要求臉書、推特、油管(YoutTube)及微軟等加速打擊網絡仇恨言論,否則將制定法律強制執行。4家公司立即計劃創建“數字指紋”數據庫,以識別具有暴力或極端內容的圖片和視頻,相關信息一經出現即可被刪除。
調動社會力量 防范謠言傳播
打擊網絡政治謠言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需要發揮政府部門和執法機構的作用,還需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共同治理,發揮社會組織解疑釋惑、疏導情緒的作用,消除網絡政治謠言傳播的土壤。英國在社區設立公民咨詢局,為民眾答疑解惑,消除謠言影響。工作人員由社會不同領域的、有專業知識的志愿者構成。
西班牙巴塞羅那市政府設立“抵制謠言代理人”崗位,專門負責破除謠言、傳播真相,幫助公民及時辨析謠言。
法國把管控與教育結合起來,從法律、技術、教育、政治意愿等層面綜合治理。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家庭、網絡信息編輯出版商與技術處理公司等在剔除有害信息、打擊網絡犯罪的同時,開展網絡文明教育,引導青年人免受不良網絡內容侵害。
(作者單位:中宣部宣傳輿情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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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兩起發生在印度東部賈坎德邦的案件引發了印度全國的恐慌。當地的犯罪團伙在兩起案件中打死了7個人。案件發生后,在互聯網上,消息卻以訛傳訛,兇手成了販賣兒童的人。這一假新聞很快在社交媒體上病毒式傳播,敦促人們要提防陌生人,因為他們可能是“販賣兒童犯罪團伙”成員。隨著假新聞的傳播,警方說,人們對未知威脅的臆想越來越嚴重。甚至有村民組建自己的武裝部隊,并開始襲擊所有靠近他們的陌生人,這也釀成了不少悲劇。
2015年8月20日,韓國的金某捏造一條緊急信息,稱“韓國國防部發布有關戰爭爆發時將招募全國21至33歲男性入伍通知:當新聞、社交網絡、廣播等宣布戰爭爆發時,請各位帶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到國防部官網自行進行信息確認后,緊急去相關地點集合”。這條信息在韓國社交網絡上廣為流傳,讓許多韓國民眾不知所措,甚至陷入恐慌。韓國警方根據調查結果,最終逮捕了金某。
2015年3月18日,一名未滿16歲的新加坡男生模擬新加坡總理公署網站,制作了一張總理公署公布前總理李光耀逝世消息的截圖。該截圖迅速在網絡上傳播出去,一些國際媒體信以為真,紛紛發布李光耀逝世消息,直到新加坡官方澄清后,才發現上當,撤下相關新聞并道歉。
新加坡總檢察署事后宣布,這名男生沒有入侵總理公署網站,也并非有意讓那張截圖流傳開,只是不滿關于李光耀去世的謠言頻頻流傳,而制作那張截圖,發送給朋友,證明“要造謠是多么容易”。在這名男生發送截圖兩分鐘后,他便告訴朋友,圖片是假的,但截圖已經流出,并迅速傳播出去。
新加坡總檢察署說,對那名男生的個人情況和態度等所有因素進行慎重考慮后,決定只給予嚴厲警告。那名男生對自己的行為非常懊悔,對造成的后果十分后悔。新加坡警方事后宣布,由于該男生沒有成年,且動機并無惡意,檢方因而決定不予起訴,改為男生父母在場的情況下,就其違反電信法令,給予“嚴厲警告”。
(邊史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