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心丸”給農村帶來新生機
農業產業更有奔頭
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讓普通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都定了心
承包戶放心流轉,土地經營由分散向規模集聚,讓農村產權要素“流動”起來
記者:“種地人口”流失,“誰來種地”是農業發展無法回避的問題。承包權穩定,對解決這一難題有何益處?如何讓農業成為更有奔頭的產業?
詹士清:農民盼望承包權穩定。第二輪承包的時候,我家6口人分了17畝地。沒有技術,也沒錢買機械,整天起早貪黑種糯稻和小麥,除去開支一年下來一畝就掙三四百塊錢。實在是沒辦法,只好送小孩出去打工,自己再搞些養殖貼補家用,生活過得緊巴巴的。后來,村上有人搞土地流轉,我一直很猶豫,小田拼成大田,機械耕田種地肯定能提高產出,但是一想到田埂沒有了,地界就找不到,少不了麻煩。直到拿到了自己的承包權證書,我才放心流轉,還在合作社找了一些新差事。
地活了就是不一樣。眼下馬上要種小麥,合作社的機械可以在田里撒歡地跑。這段時間,我在田里幫別人開旋耕機種麥,轟鳴中一道道田埂瞬間被拉平,成片的褐色新土翻上來。以前一片田里,光田埂就有幾十條,翻地、收割都下不去車。現在通過流轉土地,小田并成90畝一塊的大田,光拉平田埂一項,每100畝就能多出5畝地來。
黃祖輝:當前,從事農業種植經營的主體有龍頭企業、種植大戶、兼業農戶等多種類型。農業要發展,得進一步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和產業化發展,縱向延伸產業鏈、橫向拓展產業面,體現出農業的比較優勢,吸引更多資本、更優人力和更新技術投入到農業當中來。
目前,制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首要因素是土地流轉問題。影響土地流轉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因素是第二輪承包到期后,政策怎么走?十九大報告提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不僅給農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也給農業規模化經營吃下“定心丸”。
鄭樹利: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無論是種地農民還是新型經營主體都很期待。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穩了人心,讓農民增收致富、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拓展了空間:一方面,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用益物權的形式固化于農戶,明確了承包歸屬,維護了農戶承包權益,可以定分止爭、化解矛盾,其成果可成為土地流轉、抵押擔保、融資貸款、涉農補貼的依據,為農戶帶來更有保障的財產收益;另一方面,通過確權登記頒證,明確承包地的權利歸屬,承包農戶放心流轉,規模經營主體有穩定的經營預期,土地經營能更有效地由分散向規模集聚,讓農村產權要素流動起來,把部分農民解放出來,把農村生產力進一步釋放出來。
農民職業更有吸引力
有恒產才有恒心,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農民可以放心投入,收入預期增加
新型經營主體不斷涌現,扶持政策幫他們解決資金等難題
記者: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這是我國農地承包政策的重大利好,對此,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得到了什么實惠,對于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有何作用?
張紅宇:互聯網、物聯網、無人機、高附加值,剛剛在江蘇蘇州落幕的首屆全國新農民新技術創業創新博覽會展示了農業可以“高大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是推進現代農業的制度性安排。
對農民來講,這一政策信號會使農民產生“有恒產”的認知和心態,農民會根據自己的資源稟賦條件作出合理的決策,這既有利于促進農戶對承包地進行中長期投資,如耕地土壤保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等,也有利于提升生產要素的市場化配置水平和效率,如促進土地流轉和勞動力轉移等;同時,還為農民與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之間簽訂較長時期的土地流轉合同提供了政策保障,使新型經營主體有積極性對轉入土地作長期的投資。這是我國農業和農村現代化不可缺少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對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有非常積極的推動作用。
對資本下鄉來說,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就是土地流轉生產經營權的穩定,下鄉的資本和技術也吃上了“定心丸”。眼下,國家正在開展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這是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與“長久不變”的基礎性工作。只有建立在確權頒證基礎上的土地承包權,才能成為明確、有效和穩定的權利,才能使承包權得到制度的保障,才能使經營者對土地經營和投入有穩定的預期,使經營權真正地活起來。
詹士清:現在土地確權了,承包證也拿到手里了,家庭成員情況、承包地確權總面積、承包地塊坐落(四至)、地塊示意圖等信息一應俱全。我才放心把自家的地全部流轉給合作社,合同一直簽到2028年。我在合作社里擔任機械手,老伴到附近企業打零工。確權后我家的17畝地變成了21.7畝,合作社流轉我的田按一畝550元現金結算,一年土地流轉收入1.2萬元,合作社打工一年的收入3.2萬元,老伴打零工一年收入2.7萬元左右。兒子、兒媳外出打工還有收入,一年下來全家收入十七八萬元。
鄭樹利:縣里不斷推動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通過示范建設,對創建省級、國家級的示范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分別給予5萬、10萬元獎勵,鼓勵經營主體進行規范化建設;改善金融信貸服務,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納入信用評定范圍,解決他們資金問題;規范加強農業保險,解決農業經營主體的后顧之憂,落實各項財政稅收優惠政策。
農村更適于安居樂業
農民的土地權益得到有效保護,鄉村基礎設施得到改善
落實稅收、用電、用地等優惠政策,吸引更多年輕人回鄉創業
記者: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僅要實現產業興旺,也要生態宜居、鄉風文明,如何通過釋放土地活力,把廣大農村建設成農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
詹士清:現在土地流轉到合作社,老年人在家幫人干干活,青壯年都外出打工,收入多了,生活好了。路修到家門口,還都裝上水龍頭,吃水比以前方便、干凈。晚上可以去村里新建的文化廣場散散步,老伴她們最近還在學廣場舞呢。村里打架斗毆、吵嘴罵人的少了,鄰居之間也更和氣了。生活在現在的農村,不比城里差。城里有的俺們都有,城里沒有的,俺們也有了。
前段時間孩子打電話回來說,想回家鄉創業發展,搞一搞標準化“稻蝦養殖”。你看,原來都是離開農村發展,現在年輕人愿意回來打拼,我覺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俺們農民也能作出貢獻。
鄭樹利:現在全國開展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為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做了基礎信息準備,解決了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強化了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為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黃祖輝: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包含“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豐富的內涵。實現鄉村振興要重視放活土地經營權,引導和促進土地流轉,進行適度規模經營。通過對農民的培訓,提高社會從業競爭力,增加他們從土地以外獲得收入的能力,減少對土地的依賴,變“要我流轉”為“我要流轉”。通過落實稅收、用電、用地等各項優惠政策,培育更多的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獲利能力,引導他們流轉土地進行適度規模經營。加強對大規模和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的監管和資格審查,確保農民按期足額獲得流轉收益。
農村改革更加精準
三權分置,確權登記,有序流轉,適度規模,家庭基礎,農民自愿,農地農用,鼓勵種糧
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底線不動搖
記者:農村土地政策長期穩定,有利于全面推進和深化農村改革。今后農村土地制度等改革應當堅持怎樣的取向?
黃祖輝:農民的生產生活發生了根本性變化,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空前高漲,政策性原因就是我們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農村土地承包權長期不變,全面推進和深化農村改革。關鍵就是要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正確處理好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的關系。改革的核心點是:三權分置,確權登記,有序流轉,適度規模,家庭基礎,農民自愿,農地農用,鼓勵種糧。
推進三權分置改革,一要健全農民集體的議事表決機構,讓農民集體擁有行使土地所有權的行為能力,要注意防止簡單地以村委會甚至個別村干部的意志等同于農民集體的意志。二要正確對待農戶的土地承包權。既要保護在家務農農民的土地承包權,也要出臺相應激勵措施,鼓勵進城農民工有償退出其承包地的承包權,將保護與退出有機地結合起來。三要防止經營大戶與地方政府合謀侵犯分散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防止個別農戶違背契約精神,在經營大戶已經作出固定資產投入后單方面提高租金。
張紅宇:深化農村土地改革,需要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三塊地”改革,必須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不動搖。在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同時,要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引導和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前提下,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涉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對改革的兩項重點任務提出了明確的時間表,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清產核資,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今年計劃再選擇100個縣開展試點,以后逐年擴大試點規模,最終拓展到全國范圍。
鄭樹利:農村改革,群眾的滿意程度是重要的衡量指標。潢川縣承包地確權于今年5月份基本完成,向全縣127912戶承包戶頒發了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農戶由原來的觀望、漫不經心到關注、積極參與,紛紛表示確權程序到位,準確度高,證書登記要素全,領到證書后心里更踏實,不用擔心到期不能收回土地或因田埂推掉而找不到自己的承包地位置,自己的權益更有保障。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期不變,使農業農村和農民的面貌發生了根本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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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輪承包: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土地已開展了兩輪承包。第一輪從1978年開始,承包期15年,最早的1993年到期。1993年11月,中央發文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大多數地區的第二輪承包將從2023年起陸續到期。十九大報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三輪加在一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將保持穩定長達75年,體現了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
三權分置:2016年中央正式發文確立了農村承包地堅持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的三權分置。這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我國農村改革的又一大創新,為推動今后一段時間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確權頒證:要確保三權分置有序實施,扎實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前提。在2009年啟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基礎上,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并明確了5年時間基本完成的時間表。之后連續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均對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作出明確部署。
(本報記者 王 浩整理)
《 人民日報 》( 2017年11月19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