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適航實施程序》生效 兩國民用航空產品全面對等互認
央視網消息:中國民用航空局與美國聯邦航空局,就《適航實施程序》達成協議。經中美雙方簽署之后,《適航實施程序》于上個月17號正式生效。這意味著,中美雙方自此實現了兩國間民用航空產品的全面對等互認。
根據中美兩國政府的相關規定,此次簽訂的《適航實施程序》內容涵蓋適航審定在設計批準、生產監督活動、出口適航批準、設計批準證后活動及技術支持等方面的合作。
中國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副司長 楊楨梅:95年中美就進行了適航合作,當時中國接受美國的所有航空產品,而美國只接受中國的23部飛機(俗稱小飛機)和某些零部件。而這一次新簽署的IPA,實現了中美航空產品的全面對等互認。這表明我國的民航適航標準得到肯定,也是我們國家實力的體現。
一般來說,民航飛機的適航性認證包括兩部分,一是每一架飛機交付時都需要有適航性證明,這相當于產品合格證。二是型號認證,這是對整個型號的安全性從設計、制造、供應鏈到測試過程的認證。只有具有型號認證了,具體飛機的產品合格證才有意義。現在一般提到的適航性認證是指第二種,這也是此次中美之間協議所涉及的。楊楨梅表示,這份協議到簽署,為中國航空產品打開出口美國的大門創造了良好的雙邊環境;對中國航空工業部門的發展,特別是對國產航空產品走向國際市場,能夠起到積極推動作用。民航局鼓勵并積極支持中國企業申請美聯邦航空局的型號認可,包括國產飛機ARJ21和C919。(央視記者 陳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