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發布通知:這個“雙十一” 商家“七不得”
本報北京11月2日電 (記者林麗鸝)2017年“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即將到來,記者2日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針對往年“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消費者關注度很高的“先漲價再打折”“有價無貨”“虛構交易”等問題,工商總局已印發通知,要求各地提前采取行政告誡、聯合座談約談、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指導網絡集中促銷活動組織者和經營者嚴格遵守“七日無理由退貨”等法律規定,事先公示網絡集中促銷的期限、方式和規則,規范訂(定)金、優惠券的使用方法,做到“七不得”,即不得發布虛假廣告、虛報特價攬客、實施有價無貨的欺詐行為;不得先漲價再打折,借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虛構交易、對平臺成交量或成交額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限制、排斥競爭,不得攻擊貶低對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等。
目前,由工商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的聯合督查組,正在對部分省市2017年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進行集中督查。督查組將在“雙11”前實地調研指導阿里巴巴、京東商城、亞馬遜、當當網、聚美優品等平臺(網站),了解“雙11”企業開展網絡集中促銷活動和風險防范措施準備情況,針對問題進行行政指導,對企業加強自治、落實平臺責任、規范網絡集中促銷活動提出要求,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網絡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