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余名學生受騙 大學生做兼職也能遇上校園貸
大學生做兼職也能遇上校園貸
“唉,現在想想自己當時那么聽信騙子的話,真的太傻了!”提起幾個月前的受騙經歷,在安徽一所職業技術學院就讀的大二男生張達(化名),至今還感到懊惱。
本來是在學校兼職代售手機卡,后來被要求用身份證在網絡購物平臺上按揭貸款購買iPhone,結果不僅沒拿到手機,連應得到的按揭款都無影無蹤。和他有同樣遭遇的學生不在少數。
安徽高校的多名大學生反映,今年8月中旬,他們被一家名叫安徽征途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征途公司”)的企業騙了購機款,現在每個月都要為這家企業墊付數百元的按揭款。
據了解,征途公司在合肥多所高校開展代售移動卡的業務,受騙大學生來自省會合肥的多所高校,目前有160余名學生受騙,涉案總金額高達數十萬元。
“想多掙點零花錢,豐富一下生活”
張達平時課余喜歡運動,還在學生會擔任職務,校園生活安排比較豐富,但還是會抽出時間來做點兼職,用他自己的話說:“想多掙點零花錢,豐富一下生活。”
“1個月1000元的生活費,大部分用來在學校吃飯,余下的,朋友聚會時掏一點,缺衣服時買兩件,但要和朋友出去玩玩,這些錢顯然就不夠用了。”張達說,周圍不少同學都在外面兼職,干的活也是五花八門。有人會點兒“才藝”,就去跆拳道館或者舞蹈社當個兼職老師,也有人去飯店、服裝店當店員。
張達大一時就在學校附近的小飯館當過勤雜工,按小時取酬,1小時10元,他只有周末才能抽空去干活兒,賺的錢十分微薄。
今年3月,張達經人介紹,兼職代理了征途移動公司代銷手機卡的業務。
“這份兼職是一個同級同學介紹的,他說自己是校園代理,也去相關公司一家一家‘實地考察’過,最終推薦了征途。”張達說,自己遇上網上兼職代理的類似業務,會考慮是否存在風險,但熟人的介紹打消了他的疑慮。
公司讓張達在三四月開始招學生當“業務員”,開學時將新生帶到學校內的公司網點,向新生售賣電話卡,賣出一張卡,公司承諾會給張達80~120元提成,他再去和“手下”的“業務員”分成。
張達覺得,這份收入顯然比飯店勤雜工“高得多”,他也向身邊有經驗的同學咨詢過,手機卡代售是否可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也就一口氣答應了下來。
“賣卡”莫名其妙變成了“刷單”
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公司不僅沒有按時發放代理費,還向張達提出了新要求。
征途公司的校園經理孫某要求張達用身份證在一家名叫“分期樂”的網絡購物平臺上,通過按揭貸款購買一部iPhone。
“你們很多同學都在做這個,沒什么問題,要是做的話,錢肯定按時給你們,不做的話,代理電話卡的工資可能就沒有協議上給得那么多。”據張達回憶,當時孫經理是這么“勸說”他的。
身邊也有同學選擇不“刷單”,但張達覺得那樣錢就會拿得少,還是沒有“放棄”。而當初向他推薦工作的同學說了一句“我都在這家公司做了好幾個月了,絕對沒問題”,更是給他打了一針“強心劑”。
據張達回憶,孫經理當時表示,征途移動公司與“分期樂”有合作關系,這只是簡單的“刷單”行為,不用他承擔費用,并承諾公司每個月會在還款日前將錢打給他,還保證這是極其“安全”的行為,沒有風險。
在孫某的極力勸說下,張達零首付分12期按揭購買了一部總價為6599元的iPhone 7 plus,每月還貸549.92元。
而張達向對方提出的“為什么錢不能一次性給我們”的疑問,公司沒有回應。
征途公司正常還了兩個月按揭款后,就直接“蒸發”了。
“手機剛寄到學校就被孫經理拿走了。”張達說,公司從5月開始就拖欠費用,并讓他先行墊款,理由是“公司資金周轉不開”。
考慮到違約金和個人信用,張達不得不自行墊付了一期按揭款。到了6月,張達突然聯系不上征途移動的員工了。
“之前孫經理每隔一段時間給我們代理開一次會,自從在‘分期樂’買了手機后,他基本就沒影了。”
校園經理孫某稱自己已離職,而公司老板汪某某的電話始終無法接通。面對剩下的4949元未還按揭款,張達不知如何是好。
不能為了賺錢而一時心切
目前,合肥市新站區公安分局已經介入調查這起案件。
安徽省消保委律師團律師、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呂斌認為,征途移動公司打著本不存在的公司旗號,表面是招聘大學生從事移動校園卡銷售業務,實際上是騙取大學生用個人身份信息透支刷單購買數千元的手機,最后占為己有。這是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刑法》相關條例,征途移動公司的行為已構成犯罪立案的標準。
呂斌建議,為防止進一步的傷害后果,受騙的大學生要按時償還貸款,然后通過公安機關向犯罪分子追贓。“大學生最好聯合其他受騙同學一起去報案,以引起公安機關的重視”。
另據了解,目前合肥還出現了幾起類似的大學生兼職被詐騙案,作案人手法不同,但“套路”相似:都是利用大學生尋找兼職賺錢的“迫切”心理,通過網貸平臺或刷單平臺,打著“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門檻、低成本的幌子,讓大學生先吃點“甜頭”,后期誘騙學生上當。
今年9月25日,在合肥蜀山區某飯店打工的學生秦某刷微博時看到一則兼職刷單的信息,秦某隨后聯系對方刷了第一單109元,對方立刻給其返還114元。輕輕松松就拿到5元的提成,隨后,秦某在1個小時內一共轉了4筆錢共計1.2萬元,此時對方告訴秦某這一單必須轉雙份不然拿不到錢,秦某情急之下找老師和同學借了1.2萬元又轉給對方。
之后對方又以時間太久造成卡單為由讓秦某再轉一次,秦某此時感覺可能上當受騙,而對方已成功騙取2.4萬元。
無獨有偶,畢業于合肥某高校的王某某發現多家互聯網平臺可為高校在校學生辦理分期貸款及分期購買手機業務,無需任何擔保,無需任何資質,只需動動手指,填填表格,就能輕松貸款幾千元甚至幾萬元。于是,王某某便萌生利用學生身份辦理貸款進而非法占有的念頭。
王某某籠絡其他人,在一些寫字樓里租下房子,利用QQ群、分類信息網站等渠道,散布招聘學生兼職的虛假廣告。
不明就里的大學生前來應聘后,紛紛注冊了各類網貸平臺賬號,王某某謊稱自己與這些平臺有合作關系,注冊只是為了完成業務量。
而當兼職學生注冊開通這些網貸賬號后,王某某便要求學生在各類平臺上辦理購買手機分期付款和網絡貸款業務,并要求學生將貸款下來的手機和資金交給自己支配,每單分別給予學生幾十到幾百元不等的“提成”。為徹底打消學生們的疑慮,王某某還承諾到期就會還款,一切風險由自己承擔,與當事人無關。
之后王某某不僅蒙騙學生拍攝照片及視頻,讓學生辦理銀行卡后交給他保管,甚至利用各類平臺審核松懈的漏洞,冒充學生本人提高貸款額度,非法占有大量資金,而很多受害人竟對此毫不知情。至案發時,警方統計有246名學生受騙,涉案資金300多萬元,貸款平臺19家。
合肥警方提醒,大學生在求職或兼職時,不能為了薪水一時心切,將自己的身份信息透露給他人,更不能隨意在網絡平臺上申請各類貸款。一些貸款公司在向大學生群體推銷業務時,往往不如實告知借款的真實風險,不詳細告知貸款利息、違約金、滯納金等收費項目的計算方式和可能金額,反而經常打著“零首付”“零利息”等幌子進行誘導,致使某些涉世不深、自制能力較弱且消費欲旺盛的大學生上當受騙,從而既侵犯了金融服務消費者的知情權、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又有欺詐誘導和強迫交易之嫌。
“這次受騙后,父母規勸我最近不要做兼職了,要把精力投入到學業之中。”雖然6000多元還沒追回,但張達目前放棄了兼職的想法,回歸到校園生活之中。
“現在仔細回想當時的一些細節,有很多漏洞,但當時自己怎么沒有發覺呢?還是太心急了,就當作一次教訓吧。”張達覺得,如果再找兼職,一定要“看清楚”,熟人介紹的也不敢輕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