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一周年減稅近42億元
記者9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自去年7月1日我國全面推開資源稅改革以來,改革正向調節效應凸顯,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共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減免資源稅近42億元,推動資源行業健康發展。
作為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之一,資源稅改革于去年7月1日全面推開。一年來,資源稅利用稅收杠桿,有“限”有“獎”,對資源消耗高、污染環境的增加稅收成本,對節約資源、利于環保的給予稅收優惠,促進企業提高資源利用水平,助力企業生產轉型升級。
在鐵礦石豐富的山東省萊蕪市,自資源稅改革以來,全市共減免鐵礦石資源稅1908萬元,占全部鐵礦石資源稅6052萬元的31%。“這次改革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為企業建設綠色礦山提供了充裕的資金,有力促進企業新舊動能轉換、轉型升級。”萊蕪市地稅局局長楊永軍說。
“資源稅改革一年來,全國共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減免資源稅近42億元,通過資源稅收的調節作用,推動綠色發展”。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系統將深入貫徹落實綠色稅收政策、培育服務綠色稅源,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此外,該負責人透露,相關部門正在全面總結資源稅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籌劃穩步擴大水資源稅試點范圍,推動資源稅立法工作,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申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