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走向更美好的明天(砥礪奮進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國)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綜述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執政興國,離不開法治支撐;社會發展,離不開法治護航;百姓福祉,離不開法治保障。
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法治既是基本方式,又是基礎支撐。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這一重大戰略部署,制定一系列重大戰略舉措,出臺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推進一系列重大工作。
2013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新要求;隨后,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依法治國問題,作出了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這個總目標既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都由法治作保障、靠法治來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法治中國展開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統籌推進的壯闊畫卷。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