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趙衍龍】日前,香港泛民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報稱在旺角街頭,被兩名操普通話的男子迷暈后擄走禁錮,并施以酷刑。部分反對“一地兩檢”的政黨和人士迫不及待地拿這件事與“一地兩檢”掛鉤,加強港人顧慮。不過,他被懷疑編造事實,誤導警務人員被捕。香港東網8月15日報道稱,香港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經調查后,今凌晨00:30在大角咀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罪名將他拘捕。
視頻顯示其未被“擄走”
香港民主黨11日上午曾緊急召開記者會,宣稱黨內成員林子健疑被內地執法人員在港擄走禁錮約9個小時,其間遭到毆打及恐嚇。林子健現場拉起上衣及褲腳,向記者展示其大腿及腹部的傷痕,香港《東方日報》稱,“部分訂書釘還未移除,狀甚恐怖”。林子健稱,幾天前收到一個聲稱為“北京人士”、但顯示為香港號碼的來電,警告他不要將著名球星梅西的簽名轉交給內地某異見分子的妻子,否則會對他不利。
但是,監控視頻片段揭露了真相。視頻顯示林上周四(10日)曾在砵蘭街近咸美頓街出現,中途突然戴上鴨舌帽、口罩及太陽眼鏡,其后轉入彌敦道方向,未見有人被擄走的情況,故警方采取行動。
香港警方亦昨晚深夜前往林子健位于馬鞍山寓所登門調查,發現他不在家,今凌晨在大角咀發現其蹤影,將他拘捕帶返警署扣查。據現場消息稱,林子健深夜離開寓所后前往其母親位于大角咀的寓所探訪,在街頭被探員拘捕。林子健今日凌晨3時左右由旺角警署,押返馬鞍山寓所搜證。
此前,林子健報稱被擄走事件發生于上周四(10日),當日下午約4時到砵蘭街光顧球衣專門店,在附近街口被人迷暈擄走,報稱自己在鄉郊地方被“打醒”,雙手被綁,并被人用訂書機在雙腿釘上21釘,翌日凌晨在西貢沙灘醒來,乘的士返回家中。
但是,事件曝光后被質疑疑點重重,包括事發后未有第一時間報警及到醫院“拔釘”,返回家中隨即沖涼洗衫。
直至昨晚事件有新進展,香港傳真社取得9段閉路電視片段,林子健不少講法均與片段顯示有出入,更發現林子健全程是獨自一人離開砵蘭街,其后安全轉入彌敦道,全程約3分鐘均未有被人擄走帶上客貨車或擄走。
林子健被捕前接受傳真社查詢時,再次聲稱該遮蓋面容的男子不是自己,稱當日沒有戴過口罩及鴨舌帽,形容事件匪夷所思。
探員將林押返寓所搜查后,檢走一批證物,包括3部手機、1部計算機、1部i-Pad、1副墨鏡及一個眼鏡盒,并于凌晨5時左右,由探員駕駛一輛客貨車,將林押往馬鞍山警署,逗留約5分鐘后,再由探員押往紅磡警署通宵扣查。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鄭麗琪,就該案講述詳情。香港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后 ,當日并到醫院接觸林及初步了解事件,因林需要接受治療,未能配合警方進一步調查;警方其后亦嘗試約見林錄取口供,但是林因不同理由,以致警方未能成功約見。
警方隨后展開大規模調查行動,包括前往事主報稱一些案發現場及地址進行調查,向商戶作問卷調查及翻查監控視頻片段。經警方連日調查,發現與林當日所講述的活動,與警方調查所得有很大出入;故警方有理由相信林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務人員,故今日采取拘捕行動,將林拘捕并通宵扣查。
香港警方:嚴重譴責有關的行為
香港警方重申,警方一直致力維護香港的法治,確保香港繼續成為一個安全的城市。警方稱,現時并沒有證據顯示有人于本港鬧市進行事主所指控的非法禁錮罪行。訛稱被非法禁錮除浪費警隊資源外,亦引起市民不必要的恐慌。
警方嚴重譴責有關的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 《警隊條例》,任何人向警務人員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的陳述,以誤導警務人員,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后,可處罰款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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