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電信詐騙須做到“四要四不要”
□ 本報記者 張昊
公安部近日公布近期高發的十類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手段,提醒社會公眾謹防上當受騙。
十大騙術早知道
【騙術一:假冒公檢法詐騙】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檢察官”“法官”等角色,謊稱受害人涉嫌洗錢、販毒等嚴重犯罪,誘導受害人將資金轉入實為騙子持有的所謂“安全賬戶”,此類詐騙造成損失金額最大。
【防騙提醒】警方不會通過電話做筆錄,逮捕證由警方在逮捕現場出示,不會通過傳真發放,更不會在網上查到。公檢法機關從未設立所謂的“安全賬戶”,更不會通過電話安排當事人轉賬匯款到“安全賬戶”。
【騙術二:冒充熟人詐騙】犯罪分子通過非法渠道,獲得受害人熟悉的親友的手機號碼、社交賬號密碼,掌握受害人的社會關系,從而騙取信任,進而編造“發生意外急需用錢”“資金周轉”“代繳話費”等理由,誘使受害人轉賬。
【防騙提醒】凡是親友間涉及借款、匯款等問題,一定要通過撥打對方常用號碼或者視頻聊天等方式,核實對方身份后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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