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2月14日電題:警惕“網絡傳銷”新“陷阱”——聚焦公安機關破獲系列新型網絡傳銷案件
新華社記者劉奕湛、朱國亮
不到2年時間,發展會員50萬人,涉及資金109億元,這是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今年破獲的一起“虛擬貨幣”網絡傳銷案涉及的人員數和資金量。
記者最近從公安部以及江蘇等地公安機關采訪了解到,利用互聯網作為傳銷平臺更具欺騙性和誘惑性,已經逐漸取代傳統的聚集傳銷手段,因其蔓延速度快、涉及地域廣的特點,社會影響極大。
新型網絡傳銷案件多發 涉案資金巨大
今年3月,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發現轄區一名46歲的女性參與網絡傳銷,順藤摸瓜一舉摧毀了一個名為“網絡黃金積分”的網絡傳銷組織。
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發現,該組織名為廣東無界商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設立分公司,并在互聯網上建立“ES”交易網站,以投資購買全球兌購物券贈送ES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1萬元的會員費,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4階20層的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依據,經營模式涉嫌傳銷犯罪。
“該案涉案人員之多、涉案金額之高,令人咋舌。”徐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畢可偉說,2014年8月,主要案犯裴某(男)、王某某(女)夫婦組建這一傳銷組織,至今年4月案發時已發展會員50余萬人,涉及資金109億元。
這是徐州公安機關近幾年辦理的9起重大網絡傳銷案的一起。今年徐州公安機關還破獲了另一起“虛擬貨幣”式網絡傳銷案件——“未來城萬福幣”網絡傳銷案,參與者高達12萬人,金額約12億元,會員遍及國內10多個省份。
“這些傳銷組織雖然名稱各不相同,但運營模式大致相似!惫膊拷泜删稚姹娦徒洕缸飩刹樘幇f:“他們一般都會發行并炒作一種虛擬的電子貨幣,忽悠民眾以一定數量的人民幣購買成為會員,再許以高額返利,鼓勵會員拉人頭加入。一旦資金鏈斷裂,或者達到一定資金量,組織者抽款逃離,廣大底層會員往往血本無歸!
另據公安部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去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辦理類似“虛擬貨幣”類傳銷案件達270余起,涉及幣種達到90多種,許多案件會員以萬計,有的甚至達數十萬人之多,涉案金額也動輒上億元,多的上百億元。
新型網絡傳銷誘惑性高 再生能力強
記者采訪了解到,這類“虛擬貨幣”傳銷借助于網絡,炒作虛擬貨幣的概念,再以電子商務為包裝掩護,具有欺騙性強、誘惑性高、再生力強等特點。
民警以徐州今年破獲的這兩起傳銷案件為例,向記者詳細剖析了這類案件的新特點。
徐州市公安局云龍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李勝燦說,“未來城萬福幣”案件中,只要拉來一個會員,可以返利10%;如果下層會員再拉來會員,形成級差,還會根據級差多少返利10%-80%不等。
“這些返利雖以‘虛擬貨幣’的形式支付,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少部分提現,也確有部分加入早、高層級的會員能賺錢。”李勝燦說,組織者還利用貨幣本身增值、未來股票增值等預期引誘會員不去提現。
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黨委委員陳磊介紹,在“網絡黃金積分”一案中,組織者非常善于和敢于包裝自己,在該項目的宣傳材料中就有公司負責人和各國領導人的人工合成照片。
此類案件中的另一大特點,是以大量實體經濟組織為掩護開展傳銷。畢可偉介紹,在“網絡黃金積分”案中,涉案組織設有網上商城,會員可用一定額度的積分購買到低價商品,為此組織者也確實向加入商城的商家支付了數千萬元的資金。在“未來城萬福幣”案件中,警方調查發現,美國確實有未來城項目,只不過與其沒有任何關系。
這些組織再生能力極強也是此類案件的特點!按虻粢粋,其他會員購買幾臺電腦,再架設一個服務器,就可以另起爐灶。”畢可偉說:“他們宣傳、運營都已模塊化,極易復制,‘未來城萬福幣’傳銷案組織頭目就曾是‘網絡黃金積分’傳銷組織的一員,后脫離出來自己發展!
新型網絡傳銷多在境外運作 打擊難度大
警方調查表明,“網絡黃金積分”一案涉及金額高達109億元。然而,警方目前凍結、暫扣的涉案資金僅3.8億元,大量資金已通過地下錢莊流向了國外。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得益于網絡的無邊界特點,加之誘惑性極強,這些傳銷組織蔓延極快,呈現“裂變式”增長態勢,涉案范圍也特別廣,會員往往涉及全國各地,給公安機關打擊帶來諸多難題。
該負責人介紹,隨著互聯網在人們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擴大,一些傳統的經濟犯罪也延伸到互聯網虛擬世界里,利用網絡不斷發展、變異。網絡傳銷作為傳統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變種,不僅具備傳統傳銷的所有危害性,而且有其自身特點,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
多位一線民警介紹,這些案件都是“網上來網上去”,人員之間互不相識,追蹤難度大,組織頭目往往藏身國外,在境外架設服務器,甚至開會也在國外,一旦發現被偵查,立即關閉境外服務器,致使公安取證難。
“同時,一些民眾深陷其中,明知是騙局,仍想撈一票走人!苯K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王華兵說,應當加強宣傳讓民眾對這類犯罪提高警惕。
此外,針對當前打擊中存在的難題,多地公安機關相關工作人員和專業人士建言,遏制類似網絡傳銷,需要多部門之間密切配合,聯合進行打擊和預防。
[責任編輯: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