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意見
國辦發(fā)〔2017〕5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大力弘揚敬老養(yǎng)老助老社會風尚,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是社會主義制度優(yōu)越性的具體體現(xiàn),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在要求,是實現(xiàn)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民生改善、促進社會和諧的實際舉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經(jīng)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xiàn)就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決策部署,從我國國情出發(fā),立足老年人法定權益保障和服務需求,整合服務資源,拓展服務內容,創(chuàng)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質量,讓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使老年人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推動實現(xiàn)老有所養(yǎng)、老有所醫(y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