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屆十四次全會17日研究討論《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0年)(送審稿)》,一致同意將總體規劃按程序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審定。
總體規劃以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緊緊圍繞“建設一個什么樣的首都、怎樣建設首都”,明確北京未來發展的基本框架、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提出破解城市可持續發展難題的一攬子方案。
據介紹,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提出把握好三對關系:一是把握“都”與“城”的關系,落實好“四個中心”定位,緊緊圍繞實現“都”的功能來布局和推進“城”的發展;二是把握服務大局與自身發展的關系,使北京的發展與城市戰略定位更相適應、相一致、相協調;三是把握謀劃長遠與狠抓當前的關系,既要胸懷全局,觀大勢、看長遠,又要立足當前和實際,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好中央要求和重大決策部署,牽好疏解非首都功能這個“牛鼻子”,讓人民群眾一天比一天更有獲得感。
北京市委全會決議提出,總體規劃是城市發展藍圖,也是破解可持續發展難題的綜合方略。在編制過程中突出了五個特點。一是嚴格把住紅線約束,突出減量發展,確定了人口總量上限、生態控制線和城市開發邊界三條紅線;二是不斷完善城市體系,構建“一核一主一副、兩軸多點一區”的城市空間結構;三是深度融入協同發展,共同建設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把支持雄安新區建設當成自己的事,形成與北京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功能分工、錯位發展的新格局;四是傳承保護歷史文脈,強化“首都風范、古都風韻、時代風貌”的城市特色;五是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務水平,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讓人民群眾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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