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藥物短缺保障”問題,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今日表示,前不久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相關部門專門研究了這個問題,中央深改組也對這個文件專門開會進行了審議,不久這個文件將會印發。
11日上午,國家衛計委召開5月專題新聞發布會。會上,有記者問,上周廣東省發生了上千種藥品的供應問題,2017年對于藥物短缺政府有哪些保障措施?
梁萬年稱,關于藥品的供應保障問題,一直是醫改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們說醫改的五項制度建設,其中一項制度建設就是藥品的供應保障體系建設。前不久,國辦還專門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對于藥品的供應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對存在的問題也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具體舉措,在2017年醫改重點任務當中,也把它作為很重要的56項任務之一,要求各地各部門按照職責加快推進改革完善。
梁萬年表示,藥品的供應問題在整個供應保障體系當中是很關鍵的一環,核心的問題就是保障藥品能夠滿足需求,而且要及時,同時保證質量。相關的文件都做出了明確規定。我們國家比較大,藥品所使用的種類也比較多,生產廠家也比較多,配送的企業也比較多,同時我們的供給方,整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我們擁有的醫院的數量,包括診所、門診部的數量,可以說也是全世界最多的。這么龐大的一個供需體系,如何有效地協同,其實是從規劃、從改革上要進一步調整完善好的。
梁萬年稱,在供應這個領域當中,關鍵的問題是要針對那些短缺藥,容易造成短缺的藥品怎么保障。前不久,國家衛生計生委也會同了相關部門專門研究了關于短缺藥供應保障的問題,中央深改組也對這個文件專門開會進行了審議,不久這個文件將會印發。實際上,我們在藥品供應保障當中,一定要建立一種短缺藥的供應保障包括應對機制,從如何能夠發現哪些藥品是短缺的,發現以后認真地分析它的原因,進行預警。
梁萬年指出,預警以后,根據它的性質進行分級應對,包括分類應對,分析一下哪些是生產性的原因導致短缺的,哪些是價格的原因短缺的,哪些可能是季節性的原因短缺的,哪些是原料的供給問題短缺的。把各種原因分析以后,根據它的范圍和程度,采取不同的方式來進行應對。所以總體來看,一定要把短缺藥的供應保障作為今年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要確保我們能夠保證老百姓用藥的及時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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