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描當下中國的政治生態,聚焦公眾熱議的反腐話題,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正持續熱播。劇中一個重要敘事線,正是各路人馬謀求提拔的“仕途之爭”,其背后的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和紀律規矩,也值得我們深入考量。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在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方面出臺了哪些政策、立下了哪些紀律規矩?當前的干部人事布局,呈現出哪些新趨勢?劇中人物在現實中又會有怎樣的任用路徑?人民日報中央廚房“國策說”為您詳盡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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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高育良在劇中深藏不露、老謀深算,目標是更進一步——當省長。
根據相關規定,省級黨委一般為一正兩副架構(西藏、新疆等自治區除外),即一名黨委書記、兩名副書記。在副書記中,一人任省級政府一把手,另有一名專職副書記。高育良這位專職副書記在省領導班子中排名靠前,但他卻失去了兩次晉升機會。
第一次是升任省委書記的機會。國策說梳理十八大以來的人事布局,省委“一把手”的來源一般有三:
一是異地調任,一省的省委書記、省長調動至另一省任省委書記。如去年6月青海省委書記駱惠寧赴山西繼續任省委書記;近期河北省省長張慶偉任黑龍江省委書記;
二是中央“空降”,中央國家機關“一把手”至地方任省委書記。如近期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空降”山東任省委書記;
三是原地升任,本省省長升任省委書記。例如近期任甘肅省委書記的林鐸、海南省委書記的劉賜貴均是從本省省長任職;
劇中,在漢東省委原書記趙立春調離、漢東省省長即將退休的情況下,省委副書記高育良自然想成為省委“一把手”,而新任省委書記“空降”任職,使他沒能成功“轉正”。
第二次是升任省長的機會。省長的來源與省委書記類似,包括異地調任、中央“空降”及原地升任等方式。不同的是,原地升任省長的,大多是本省省委副書記或常務副省長。例如天津、上海、重慶現任市長的前任職均是市委副書記。當然,原地升任省長的,除了省委副書記,也有極個別例外,這也是漢東省委常委、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想循的晉升路徑,下文再表。
因此按慣例,高育良的確有機會從省委副書記提拔為省長,但此時,“沙李配”的傳言頻出,導致高育良和李達康的矛盾再次升級。
在劇中,李達康所主政的京州是漢東省省會,根據慣例,省會城市的市委書記一般兼任省委常委。“沙李配”傳言更讓“一心守護GDP”的李達康成為當地最耀眼的政治明星。
但在現實的干部任用中,擔任省會城市市委書記的省委常委直接升任省長,實屬罕見。在現任省長中,僅有一例,且屬于異地調任:湖北省委原常委、武漢市委原書記阮成發去年底調任云南省代省長(現任省長)。
目前還沒有由省委常委、省會城市市委書記直接升任本省省長的案例,這也是這部劇不循現實常例的一點。這就意味著,在現實中,即便李達康再努力,按照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規則和對干部的培養發展而言,他也無法一步到位,升任漢東省省長。
那么,按照黨內紀律和規矩,組織如何選拔任用想干事、敢干事的李達康呢?國策說通過梳理發現,第一種方式,是異地調任。身為省委常委的李達康是中管干部,中央可以從大局出發,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決定他的異地任職。
第二種方式,是以省會城市市委書記身份兼任省委副書記。事實上,這種兼職現象從2016年10月開始密集出現。
當時,吳政隆由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調任江蘇省委副書記、南京市委書記。隨后的兩個月中,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書記倪岳峰,遼寧省委常委、沈陽市委書記王蒙徽在換屆后當選為本省的省委副書記。2017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陳一新任湖北省委副書記、武漢市委書記。2月,廣州市委書記任學鋒兼任廣東省委副書記。前不久,濟南市委書記王文濤成為全國第六個省委副書記兼任省會城市市委書記的官員。
《人民的名義》劇中最想往上爬的,就屬漢東省公安廳廳長祁同偉了。
祁同偉一心想當副省長,他的一系列舉動也反映出省管廳局級干部進入中管干部序列的選拔邏輯,但本可以憑踏實干事而被組織提拔的路,讓祁同偉走歪了——充當高育良的“家臣”;攀附與領導關系好的退休老同志陳巖石;處處不敢得罪李達康……
何故如此?根據我國干部管理權限,副省長屬副部級、中央管理的干部,中管干部的考察和任免權限在中央,但省委可以向中央推薦副省級干部(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而后由中央決定是否批準任命。
因此,在常見的任命干部的新聞稿中,就有了中共中央“決定”和中共中央“批準”的不同,前者往往是中央直接任命的干部,后者是中央根據省級黨委推薦而批準任命的干部,以近期兩個省級領導干部調整為例:
2017年4月2日《人民日報》要聞四版刊登:“日前,中共中央決定:張慶偉同志任黑龍江省委委員、常委、書記,王憲魁同志不再擔任黑龍江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7年4月6日《重慶日報》頭版刊登:“經中共中央批準,唐良智同志任中共重慶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因此,祁同偉想從廳局級任上升任副省長,進入“中管序列”,省委常委們對其的考察必不可少,也是干部任用程序之一。但在劇中,漢東省委書記沙瑞金到任后首次召開的省委常委會議卻沒有把祁同偉的人事事項納入正式議程,也就是“沒上會討論”。看來,沙瑞金是守規矩的,中央組織部2016年底對2001年制發的 《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作了修訂,《守則》明確了“三個不上會”等要求。
“三個不上會”,就是討論決定時,沒有按規定進行醞釀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的不上會,沒有按規定核實清楚有關問題的不上會,沒有按規定向上級報告或報告后未經批復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項不上會。
祁同偉的問題一大把,此時“不上會”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的體現。
此外,在過去,各省級公安廳長一般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任,2008年后逐漸轉變,如今,絕大多數省份均由省級政府副職兼任,已漸成慣例。公安廳(局)長不由政法委書記兼任,進入政府班子,可以最大限度保證檢察院對公安工作的監督權,同時法院的司法權也不易受到干擾。所以劇中與現實中的干部任用慣例還是有出入的,公安廳長祁同偉其實不用為了上位副省長處心積慮,忠誠擔當干實事,組織是會把好干部選拔出來的。
男主侯亮平的任用路徑比較特殊,由最高檢反貪總局偵查處處長(副局級),調任漢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前者是在正處級任上享受副局級待遇,后者是直接擁有局級權力。
我國檢察系統是雙重領導體制,人民檢察院不但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同時在業務上也要受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在干部管理、財政經費等方面則以本地為主。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漢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是省管干部,由漢東省委管理任用。所以,派侯亮平到漢東省工作,是由最高檢領導與省委領導商議,在省委常委會上,集體討論表決對侯亮平的任命。
根據工作的特殊需要,從享受副局級待遇的處長到真正的局級干部,侯亮平的任用顯然有“破格”的意味。按照中共中央2014年1月修訂頒布《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應符合的情形就包括“領導班子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位有特殊要求”,顯然侯亮平的任用有著攪渾水、凈化政治生態的特殊使命。
其實,侯亮平從中央到地方的任職也可以看做是干部交流工作的一個特殊案例。中央對干部交流工作有很明確的規定,2006年8月,中央辦公廳發布《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目的就在于推進干部交流工作,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
近年來,中組部開展了多個批次的央地廳局級干部的雙向交流任職,正是為了優化干部成長路徑,保持領導機關和基層的聯系。距今最近一批央地雙向交流任職是在去年暑期集中開展的。2016年8月,中央和國家機關與省區市的司局級領導干部,陸續到崗履新。
中央國家機關的司局長“空降”地方省區市,擔任地市領導。比如,國務院法制辦社會管理法制司司長李岳德赴貴陽任市委副書記;國務院國資委綜合局局長劉南昌“空降”任河南三門峽市委書記;等等。
同時,還有一批從地方“調任”中央任職的干部。比如,廣西北海市市長林山青調任國家海洋局副局長;貴州銅仁市委書記夏慶豐調國務院國資委任宣傳工作局局長等等。
藝術源于生活,但也無法完全還原現實,但它所呈現的社會風氣和政治生態值得警醒,劇中人物為推動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所作出的努力,值得點贊。(人民日報中央廚房·國策說 許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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