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中央外辦紀檢組成立一年多來,建立七項機制,督促中央外辦、中聯部、全國友協和外交學會等綜合監督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領導班子(黨組)及其成員擔當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建立七項機制督促履責。建立組長與各單位領導班子(黨組)溝通通報會商機制。紀檢組組長經常與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工作溝通、通報和會商,每季度召開各單位分管領導同志參加的工作溝通會,堅持問題導向,提醒關注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提出履責要求。建立談話約談機制。組長與各單位領導班子(黨組)成員和管轄部門(單位)一把手進行廉政工作談話,對各單位新任職司局級一把手進行任職廉政談話,了解履責情況,提出具體要求,傳導責任壓力。建立整改建議和反饋機制。針對監督執紀中發現的源頭性問題,向各單位領導班子(黨組)發函30份提出整改建議,督促限期整改并反饋結果。建立量化考評和通報機制。設置各單位領導班子(黨組)及其成員履行主體責任四大類19項指標,要求年中和年底各填報一次,全面掌握履責情況,并匯總分析通報。建立問責工作機制。制定實施《開展問責工作辦法》,對5個黨組織或班子、12名司局級領導干部和2名正處級干部進行了問責,取得較好警醒效果。建立年度任務督導機制。對每年度各單位領導班子(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及機關紀委工作計劃進行審核把關,督促分解任務。建立日常聯系配合機制。制定實施聯系配合辦法,明確各單位向紀檢組報送問題線索管理、處置和紀律審查等情況、通報或者報告重要情況和問題、抄送文件、報送信息和提供基礎情況資料范圍和要求。
各單位扎實履行主體責任。一年來,各單位領導班子(黨組)落實主體責任工作力度加大,領導班子(黨組)專題研究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103次,分解任務164項,就反腐倡廉、紀檢工作發文部署或者通報情況54次,主要負責同志就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作出批示指示106次。領導班子(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及成員帶頭實踐“四種形態”,特別是承擔主責用好第一種形態,把“咬耳扯袖”做在平時,共進行提醒談話、誡勉談話85人次,并經常就黨風廉政建設個別和集體約談管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把責任壓力傳導到司局級一把手。領導和支持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和機關黨委(紀委)積極踐行“四種形態”,增強會管、愿管、敢管自覺性,共對28人次進行提醒談話,函詢22件涉及28人,誡勉談話6人,建議對18名處級及以下黨員干部采取組織措施。(駐中央外辦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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