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或停征婚姻登記費等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保障郵件快件寄遞安全,助力醫師多點執業……一批中央和地方新規將在4月落地施行,維護百姓權益,捍衛社會公平。
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或停征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日前聯合下發的《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商標注冊收費標準降低50%。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房屋轉讓手續費、機動車抵押登記費、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等共12項。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船舶登記費、衛生檢測費等共23項。
取消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預防性體檢費、興奮劑檢測費等。停征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婚姻登記費與收養登記費,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
通知明確,取消、停征或減免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后,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不得影響依法履行職責。中央財政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妥善解決財政困難地區的經費保障問題。
協議用戶交寄物品要當面驗視
國家郵政局日前公布的《郵件快件寄遞協議服務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將從4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規定,應在協議用戶在場的情況下,當面驗視交寄物品。
為有效保障寄遞安全,辦法要求,寄遞企業應當在安全保障協議中告知協議用戶如實填寫寄遞詳情單,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遞物品的名稱、類別、數量等;告知協議用戶遵守國家關于禁止寄遞、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在協議用戶在場的情況下,當面驗視交寄物品,檢查是否含有國家禁止或者限制寄遞的物品,物品的名稱、類別、數量等是否與寄遞詳情單所填寫內容一致。
同時,寄遞企業與用戶簽訂安全保障協議前,用戶應當出示可以證明其法人或其他組織身份的證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相關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寄遞企業核對后留存證件復印件;是企業用戶的,寄遞企業應當對其經營范圍進行審查。協議用戶不出示有效證件或者拒絕寄遞企業留存復印件的,或發現企業用戶生產、銷售的主要產品屬于禁止寄遞物品的,或曾因交寄違禁物品被行政機關處罰的,不得與其簽訂安全保障協議和提供協議服務。
助力醫師多點執業
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的《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將于4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在同一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一個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其他執業機構進行備案,執業機構數量不受限制。
在注冊地點方面,辦法規定執業醫師在省級行政區劃、執業助理醫師在縣級行政區劃進行,實現“一次注冊、區域有效”。
辦法提出實行醫師電子注冊管理,進行網上“一站式”注冊服務,并且建立了注銷注冊退出機制,要求各地衛生計生部門在管理信息系統中及時更新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及時清理醫師隊伍中的不合格人員,引導醫師依法執業、規范執業。
在地方新規方面,云南省自4月15日起取消旅游定點購物,將所有旅游購物企業納入社會普通商品零售企業進行統一監管,嚴禁變相安排和誘導購物,并建立旅行社“黑名單”制度。
(原標題:一批新規4月起施行 婚姻登記費等41項收費取消或停征)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