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20日電 中國政府網今日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2017年國務院“力爭年內完成”的立法項目有22個。
其中,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要求,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對外開放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有4件,包括專利法修訂草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專利代理條例、締結條約程序法實施條例。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修訂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有9件,包括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快遞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城鎮住房保障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
堅持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并重,促進文化發展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有3件,包括公共圖書館法草案、全民閱讀促進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著力改善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需要修訂的行政法規有2件,包括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實施國家安全戰略,維護國家安全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規有1件,即反間諜法實施細則。
規范行政行為,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有3件,包括統計法實施條例、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家土地督察條例。
《通知》指出,此外,國務院將配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繼續審議民法總則、證券法(修訂)、測繪法(修訂)、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核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訂)、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案,配合初次審議行政監察法(修訂)、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土壤污染防治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基本醫療衛生法等法律案,做好相關工作(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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