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3月20日電 (王華 梁鍶明)廣州市紀委20日公布,該市紀委出臺十項措施加強對“一把手”巡查監督。據悉,四年來廣州共立案查處市管“一把手”違紀案件38件38人。
這份文件從規范對象、權力清單制度、選人用人責任、違規干預、插手有關事項記錄制度、公開一把手個人事項、約談機制等七個方面,對強化“一把手”監督作出明確規定。
據悉,廣州將所有市管“一把手”即市屬各級黨政機關、市直各單位、市人民團體、市屬企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均列入規范對象;明確要求制定、公開一把手權力清單,涉及重大決策必須集體研究,對領導班子成員和一把手意見形成會議紀要;一把手對選人用人失察失責將被追責;一把手利用職權職務便利違規干預、插手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紀執法等問題,應予以記錄并上報,如應報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相關責任人將受處理;對一把手個人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
廣州市紀委發言人蔡鵬浩稱,該十項措施落實情況將作為市委巡察、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并以此建立監督評估系統。
根據廣州紀委通報,當2016年6月起至今已完成3輪巡察,共對10個市直單位進行常規巡察和10個區、35個鎮換屆進行專項巡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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