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高敬)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22日在大氣污染防治媒體見面會上表示,有些地方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沒有落實到位,“紅色預警的減排效果只相當于藍色預警。”
記者了解到,環保部正在對京津冀及周邊18個城市進行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督查發現,重污染天氣條件下,部分企業污染物排放量沒有明顯變化,還有的企業應急響應措施不到位。
環保部在通報中指出,督查發現,石家莊市吉藁化纖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運行75t/h鍋爐,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虛假上報限產情況,生產負荷不降反升。邢臺市康豐化工有限公司在一級響應啟動期間未執行減產50%的應急措施,提供虛假臺賬。唐山市金久鼎實業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限產措施。
同時,督查組在天津市抽查納入應急減排名單的16家重點工業企業和16家重點供暖單位在線監測數據發現,其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污染物排放量與日常相比均無明顯變化。
不僅部分企業應急減排不到位,督查還發現一些政府在重污染天氣預案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存在問題,有的方案不好落實,有些在執行中打了折扣。
如濟南市列入排污收費清單的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有900余家,但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一級響應的限產限排清單中僅列入73家企業,初步核算有效減排量不足20%,難以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需要。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部分停產限產企業和單位的應急響應措施不具體,減排清單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強。
趙英民說,檢查各地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是否能落實,也是此次環保部領導帶隊進行專項督查的一個重要目的。環保部將在對各地應急預案全面評估的基礎上,指導各地修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效提高減排比例,細化減排措施,明確各級別減排措施的具體工藝流程和停限產設備,確保應急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可計量。同時,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預案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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