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15日消息(記者肖源)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年1月1日開始,鹽業體制改革進入實施階段。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允許食鹽生產企業進入市場銷售經營領域,并且放開此前的跨區域限制,也就是可以跨省賣鹽。但四十多天來,卻有河南、安徽、江蘇、陜西、山西、貴州、浙江等多個省份,查扣外省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運來的食鹽。記者調查發現,對于鹽改新政的理解,企業和政府主管部門各執一詞,這是出現問題的關鍵所在。
陳先生是山東肥城精制鹽廠在河南區域的負責人,他說,為了應對鹽業體制改革落地給市場帶來的新變化,公司從去年下半年就開始布局,“之前食鹽生產企業只負責生產,銷售統統由政府進行計劃調撥,分配給各地鹽業公司,由鹽業公司一家在當地進行銷售,改革之后,鹽改政策允許具備省級食鹽批發的企業進行跨省銷售。”
陳先生說,根據廠里對國家的鹽改政策精神,以及工信部、發改委聯合下發的系列文件的理解,肥城精制鹽廠在河南、安徽等省份,自建銷售網絡。
1月1號,政策落地實施,1月2號開始,他所負責的區域內就出現了食鹽被當地鹽業管理部門查扣的情況。至今,在河南、安徽等市縣已有780噸食鹽被查扣,“比較典型的一起是在河南新野縣,元月2日從山東肥城精制鹽廠,到當地備貨過程中,剛到當地倉庫門口,當地鹽業執法人員就把我們的車攔下,強行把我們的貨扣走。”
去年12月30號,貴州遵義的鹽業部門,扣押重慶鹽業集團發往當地的300噸食鹽;江蘇多地鹽務局曾在六天的時間里,查扣了中國鹽業總公司的19批中鹽牌食鹽產品。中鹽皓龍公司的一位區域經理說:“浙江、福建、廣東、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山西、陜西都出現過,主要是地級市以及縣城查扣比較多,我們手續非常齊全,不管十噸二十噸三十噸,人家直接封條一貼,不允許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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