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記者陳聰)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食藥監總局近期組織了春節食品專項抽檢,發現6批次樣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已被責令下架、召回。
此次專項抽檢共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速凍食品、糕點、糖果制品、水果制品、酒類和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1類食品139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根據食藥監總局通告,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北京物美流通技術有限公司華天店銷售的標稱北京京味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天津市柳園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甘草杏,菌落總數檢出值比標準規定高13倍。
哈爾濱市道外區阿利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哈爾濱阿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九制情人梅,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比標準規定高1.2倍。
廣西貴港市華隆超市有限公司荷花店銷售的標稱香港普天國際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監制、玉林市盛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普天金標生抽臘腸,胭脂紅、日落黃被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北京金源潤德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山西大寨農產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大寨黃金餅(原味)和大寨黃金餅(蔥香味),過氧化值檢出值比標準規定分別高出44%和2倍。
北京藍志博洋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安徽金滿院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原漿酒(十年原漿),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被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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