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醫院安全管理,維護醫院正常醫療秩序,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9日舉行的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該條例規定,在醫院發生聚眾滋事、侵害患者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等擾亂醫院安全秩序情況時,公安機關應迅速出警,依法處置。條例明確表示,從今年3月1日起,在醫院焚燒紙錢、擺設靈堂、擺放花圈等7類行為,天津市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新華社)
[網友議論]
阿小商:對于醫鬧,嚴懲不貸;對于醫德差的醫生,也要有好的監督機制。
2008小黃人:為什么還要等到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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