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整合城鄉居民醫保,統一保障待遇
國務院印發《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3月
擴大醫保支付范圍,“自掏腰包”減少
人社部等聯合印發《關于新增部分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通知》,要求各地將“康復綜合評定”等20項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且各地原已納入支付范圍的醫療康復項目應繼續保留。
6月
新農合異地報銷,外出看病不用愁
6月,衛計委與財政部印發《關于印發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就醫聯網結報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16年,完善國家和省級新農合信息平臺,基本建成新農合異地就醫信息系統,實現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報,開展新農合轉診住院患者跨省定點就醫結報試點。2017年,基本實現新農合轉診住院患者跨省定點就醫結報。
7月
按病種收費,就醫費用降低
發改委印發《關于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擴大按病種、按服務單元收費范圍,逐步減少按項目收費的數量。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
11月
抑制藥價虛高,買藥不再困難
工信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醫藥工業發展規劃指南》,提出建立市場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強價格政策和醫保、采購、用藥等政策的銜接,在抑制藥價虛高的同時,避免價格過低影響供應保障和質量安全。
破解“看病難” 這些將增加
2月
中醫醫院將增加,就醫選擇多樣化
國務院印發《關于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通知》,提出完善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原則上在每個地市級區域、縣級區域設置1個市辦中醫類醫院、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在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設置中醫藥科室。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
5月
兒童床位將增加,兒科壓力將緩解
六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兒童床位數增加到2.2張、兒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69名,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至少有1名全科醫生提供規范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基本滿足兒童醫療衛生需求。
6月
大數據應用將增加,不必“扎堆”上醫院
國辦印發《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整合線上線下資源,規范醫療物聯網和健康醫療應用程序(APP)管理,大力推進互聯網健康咨詢、網上預約分診、移動支付和檢查檢驗結果查詢、隨訪跟蹤等應用,優化形成規范、共享、互信的診療流程。
6月
家庭醫生將增加,看病無需去醫院
衛計委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導意見的通知》,提出2016年,在200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笑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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