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2016年的時光即將清零,那么,年休假、產假、年終獎等等一系列與工作相關的事宜,也會完全“過期清零”嗎?今天,央視新聞幫你解答年底遇到的八個難題!
1 年假沒休能明年補嗎?能換錢嗎?
2016年只剩下3天了,很多人還沒來得及休今年的帶薪年休假。今年沒休,或者沒有休完的年休假能在明年補上嗎?不休年休假能換工資嗎?
按照相關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法律并未明確規定補休必須在同一年度進行。用人單位不能以跨年為借口將補休清零。
所以,沒有休年假的職工們不用擔心!你今年還沒休的年假依然有效!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因此,如果單位不給補休年假,必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