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中新社發 陳暢 攝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營養改善計劃”)。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五年來,實施地區學生上學餓肚子、吃涼飯現象已經基本消除,農村學生營養健康狀況得到顯著改善。
營養改善計劃以貧困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重點,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實施國家試點,支持各地以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革命老區為重點開展地方試點。對國家試點,中央財政按每生每天4元標準(全年按200天計算)給予營養膳食補助;對地方試點,中央財政根據上一年度地方財政投入、組織管理、實施效果等因素核定當年獎勵性補助資金(對地方試點膳食補助標準達到每生每天4元以上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2元標準給予獎補;對未達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1.5元的標準給予獎補)。同時,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小學年生均1000元,初中125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
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五年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資金1600億元,地方試點地區累計安排營養膳食補助資金230億元。覆蓋學校共計13.7萬所,受益學生超過3360萬。其中:國家試點縣699個,受益學生2097萬;地方試點縣803個,受益學生1264萬。
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地區學生上學餓肚子、吃涼飯現象已經基本消除,農村學生營養健康狀況得到顯著改善,身體素質得到明顯提升,給貧困地區學生帶來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結果顯示,試點地區學生每天吃到三餐的比例由2012年的89.6%上升到2015年的93.6%。2015年男、女生各年齡段的平均身高比2012年高1.2cm-1.4cm,平均體重多0.7kg和0.8kg,高于全國農村學生平均增長速度。貧血率從2012年的17.0%,降低到2015年的7.8%。
目前,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地方責任落實不到位,影響了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效果;食堂供餐推進較慢,個別地區食堂建設工程進度緩慢或建成后未及時投入使用;食品安全隱患仍然存在,有的學校食堂管理不規范,制度落實不到位,設施達不到規定要求;一些地方沒有嚴格落實招標采購規定,部分地區專項資金結余量較大等。
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按照中央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部署和《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要求,進一步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確保2017年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具體包括三項工作:一是摸清底數。二是制訂方案。三是強化各項管理工作。
12月27日,教育部已和相關的10個省份簽署了全覆蓋協議書,到2017年秋季開學,88個縣約300萬孩子將受惠營養改善計劃。
第二,緊抓食品和資金“兩個安全”不放松。督促各地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確保所有學校食堂持證經營,進一步提高食堂供餐的比例,改進小伙房供餐條件,不斷豐富供餐內容、改善供餐環境、提高供餐能力。將政府采購、集中招標落實到每一筆大宗原材料采購,嚴把“入口關”,堅決阻止不合格企業參與。完善制度,加大督導檢查力度,讓任何單位、任何人不能從孩子嘴里“揩油”,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肅的問責來確保舌尖上的安全。
第三,大力推行“陽光校餐”。借助“陽光校餐”項目大數據平臺,進一步提升這一民生政策的透明度,創新監管方式,實現營養改善計劃執行規范化,學生營養科學化、標準化,把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水平提上一個新臺階,實現一個新跨越。
[責任編輯:郭碧娟]